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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国土资源局机构概况

来源:0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8

南召县国土资源局机构概况

  南召县国土资源局位于南召县城关镇中华路东段路北,由原县土地局和地矿局合并组建而成,主要承担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的规划、开发管理职责。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监察股、信访办、法规股、规划耕保股、地政地籍股、建设用地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与勘查储量股、测绘管理股

11个科室;设监察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价评估事务所、地产交易中心、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处和16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50多人。

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

1、拟定全县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和实施县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各乡(镇)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和其它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参与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2、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调处有关权属纠纷。

3、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实施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4、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土地定级等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

5、管理土地市场,按规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转让、租赁、交易、授权经营和政府收购储备等项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指导评估机构从事评估工作。

6、负责全县土地的征用、划拨以及农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工作;承办农村宅基地和农地转用、征用的组织、审核、报批工作。

7、负责全县乙类小型矿山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8、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城建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内地质环境条件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内容进行审查。

9、组织、管理全县的测绘工作,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全县区域内测绘、坐标系统的建立和保护工作;负责县域内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审批的初审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召县国土资源局内设股室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保卫、接待、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编制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工作规划,推广相关科技成果,推进科学技术进步。

2、财务股

  制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对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进行征收、汇缴、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财会、征管人员的培训。

3、人事监察股

  负责全局的人事、机构编制、老干、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4、信访办

  负责全县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信访工作。

5、法规股

  会同有关股室拟定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承办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组织对全县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和土地规划、计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交易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6、规划耕保股

  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 搞好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依法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全县土地整理、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项工作;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7、地政地籍股

  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管理地籍信息系统

,调处解决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8、建设用地股

  负责农村宅基地和农用地转用、征用等用地审核、报批与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征收、征用和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出让、转让、租赁、授权经营和政府收购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组织或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9、矿产开发管理股

  负责全县乙类小型矿山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依法调处重大采矿权争议、纠纷;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管理;参与矿山企业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10、地质环境与勘查储量股

  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管理;负责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预报工作;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质勘查项目登记管理、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勘查成果登记及有偿使用管理;协助市局办理探矿权申请、变更、延续、注销等基础工作,管理地勘成果和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

11、测绘管理股

  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基础测绘项目及大型测绘工程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全县各类测绘单位资格审核、认证的上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南召县国土资源局二级单位

1、监察队

  负责全县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司法部门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2、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依据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拟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筹措、管理、运作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组织实施对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和拟开发土地的收购、征收;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

3、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编制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做好项目申报争取工作;负责县级和上级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4、地价评估事务所

  负责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备案工作;承办全县宗地地价的评估和土地抵押审批工作,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5、地产交易中心

  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乙类小型矿山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的办理工作。

6、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处

  负责全县国有土地收益租金的征收工作。

7、乡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等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职能;参与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它国土资源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和上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调处解决国土资源信访案件;负责农村宅基地实地踏勘及审查报批,协助县局做好统一征地、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具体项目用地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农村土地市场管理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三项”整治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工作;承办县国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南召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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