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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公安局内设机构

来源:0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8

一、镇平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依据法律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具体职责:

1、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县的公安工作,为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2、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5、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6、负责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事件的侦破。

7、为全县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8、指导全县公安消防、警卫部队的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平县公安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内设机构

20个,派出所基层24个。

1、政办室

  负责指导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掌握民警政治思想动态,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发展;负责文秘信息工作,搞好综合服务;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警衔的日常管理,职工档案管理及工、青、女王、团、计划生育等工作。

2、宣传股

  负责宣传公安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宣传公安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广泛开展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3、老干部股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4、纪检委(监察室)

  监督检查公安民警执行党纪、政纪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党纪、政纪和纪律教育,负责受理内部人员违犯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违犯政纪的案件,保证党的组织和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的原则办事,依法办案、廉洁自律、反对腐败、防止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公安机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追究责任的建议。

  纪检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在局党委和行政领导直接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全县公安机关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5、秘书股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负责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协助局领导做好公安业务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接待、文电收发运转、文印、档案管理;负责双拥工作的落实;负责总值班工作。

6、指挥中心

  负责接收群众报警、举报,随时调整警力,统一指挥,担负各种突发性案事件的预防、制止和处理。

7、通信股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通信器材、通讯设备的维护维修,保障公安通信畅通;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及其联网工作。

8、控申股

  负责处理、查办上访信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接待来人来访,了解掌握全县各个时期信访工作动向,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和对策。

9、法制室

  主要负责公安内部的法律审核、行政应诉及内部的执法监督,防止随意执法、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侵犯公民及法人的利益。

10、户政股

  对全县人口进行登记舍理,负责对全县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人口位置、重点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的发放、管理查验以及资料档卡的管理和边境证的签发工作;证明公民身份,维护公民权利,并为国家制订各项方针、政策和计划提供可靠的人口资料。

11、后勤股

  制订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装备的计划、发放,组织分配装备物资,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基建和房产、国有资产管理等。

1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反动会道门和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活动、国际恐怖活动、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活动,以宗教为掩护的犯罪活动,民族分裂活动等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情报资料,提出对策,严密侦察控制;负责出入境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

13、刑事警察大队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措施.,负责全县刑事侦察和刑事技术工作,直接参与全县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法医鉴定等工作;处置暴力恐怖案件或其它特大刑事案件等。

14、治安警察大队

  掌握和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动向,直接参与重大事件、重大事故的协调处置,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

15、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核及力、理有关证、牌、照等工作,做好交警队伍的培训和管理。

1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办公安部规定的

75种经济犯罪案件。

17、看守所

  对羁寸甲的人犯进行管理教育,保证人犯安全,预防人犯逃脱,负责人犯的押解、劳动改造。

18、拘留所

  负责对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实施拘留和管理教育。

19、拘役所

  负责对被判处拘役的犯人实施羁押和管理教育。

20、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和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21、派出所机构(24个)

(1)乡镇派出所(23个)

  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管理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掌握社会治安情况,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查处治安案件,保护发案现场,就地查破或协助侦察部门查破案件,指导城市街道和乡镇企业等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做好防盗、防特、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2)水利派出所

  除担负其它派出所相同任务外,负责赵湾、高丘、陡坡等大中型水库各项设施的安全,预防、制止和查处各种破坏水利设施的案件,制止各类为水利工程使用而引发的治安案事件,保证全县渔业、水产等经济开发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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