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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平顶山郏县在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聘乡(镇、街道)人员229人

来源:0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0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干部转岗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大学生村干部选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全县15个乡(镇、街道)工作人员。

二、选聘数量

全县15个乡(镇、街道)共选聘工作人员229人。其中,第一批2016年12月底前选聘160人,第二批2017年5月底前选聘69人。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核、公示的程序进行,一次考试,分两批聘用。

四、选聘对象

我县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任职满2年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年龄不限,专业不限。

五、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3、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较高;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六、相关待遇

1、本次公开选聘的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新聘用的人员与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

2、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由郏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间,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大学生村干部被选聘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后,其与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由乡(镇、街道)统一解决。

4、聘用人员可以在乡(镇、街道)间正常流动。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2日。

(二)报名地点: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受表彰奖励荣誉证书及相应的正式文件,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党(工)委正式任命文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填写《郏县2016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3、本次选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为大学生村干部本人自愿参加报名考试,不参加本次报名考试者视为自动解聘大学生村干部岗位。

4、本次选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选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郏县政府网站(网址:www.jiaxian.gov.cn)上发布的为准,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

八、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涉农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省情、县情和案例分析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奖励加分

在村任正职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截止2016年11月30日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满1年以上的加5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A4纸)。

任职期间受表彰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奖励加6分;受到省辖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4分。受到多层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A4纸)。

(二)面试

笔试作弊或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十、公示

(一)确定拟聘用人选。县选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得分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公示。对县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在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三)办理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根据选聘工作的步骤,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郏县政府网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咨询电话:0375-3355990。

十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郏县2016年在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 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朱国宪(副县级干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运宏(副县级干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席国涛(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崔国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中良(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彦锋(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石 根(县编办主任)

周永杰(县保密局局长)

肖志举(县财政局局长)

孙钦召(县委组织部村官办主任)

谢中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朱国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钦召、谢中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郏县2016年在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领导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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