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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鲁山县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25

根据《鲁山县纪委监委2021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共24名,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2月27日上午

地点:鲁山县鲁阳中学

三、面试通知单的领取

参加面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2月26日上午8:00至12:00到鲁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取,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采用“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全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

鉴于进入面试人数少于选调计划人数,采取控制最低分数线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参加面试当天上午7:30到达考点。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报到。

(三)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2)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事项。

(四)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无关人员接触。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信工具、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智能手表(手环),以及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取消考生的选调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鲁山纪委监委公开选调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鲁山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5日

附件1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准考证号

座 号

笔试成绩

排 名

1

李鹏晨

20210220133

33

76.90

1

2

高 飞

20210220124

24

76.00

2

3

王 阳

20210220122

22

75.80

3

4

党鲁淇

20210220121

21

74.90

4

5

杨怀欣

20210220134

34

74.90

4

6

黄雪龙

20210220126

26

73.90

6

7

程振飞

20210220131

31

73.10

7

8

李闪闪

20210220123

23

72.40

8

9

牛东丽

20210220113

13

71.50

9

10

郭家奇

20210220104

04

70.80

10

11

王雪梅

20210220114

14

70.50

11

12

李海棠

20210220112

12

70.30

12

13

岳佐权

20210220111

11

69.80

13

14

徐素丹

20210220116

16

69.00

14

15

陈灿灿

20210220125

25

67.90

15

16

王剑可

20210220107

07

67.20

16

17

王 璐

20210220117

17

66.90

17

18

邢 超

20210220106

06

66.20

18

19

雷铭远

20210220101

01

64.40

19

20

杨佳霖

20210220109

09

64.00

20

21

高小灿

20210220129

29

63.80

21

22

林全胜

20210220118

18

62.40

22

23

王龙飞

20210220103

03

62.10

23

24

贾淑娟

20210220132

32

61.90

24

附件2

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1.考生在考试前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面试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查验防疫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查验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配合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考生如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被集中隔离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考生须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和参加面试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5.面试期间,考生者要自觉遵守秩序,与其他考生者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者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由现场医护防疫人员进行研判,经研判需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的,由现场备勤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没有参加面试的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6.凡隐瞒或谎报面试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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