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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属监狱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补充录用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5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补充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省属监狱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补充录用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参加河南省省属监狱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补充录用体能测评的人员见附件1。

  省第三监狱19115011职位拟录用人数1人,实际参加面试1人,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该职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不能进入体能测评(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1年1月27日早上09:00。

  集合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门(郑州市金水东路166号)。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按照集合编组(见附件1)站队。逾时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请于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早上09: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河南省省属监狱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补充录用体能测评登记表》(见附件3,要如实填写,如有隐瞒,后果自负)和本人签名的《体能测评承诺书》(见附件4)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门集合参加体能测评。

  (二)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要求,为切实做好体能测评期间的防疫工作,所有考生要做好以下事项:

  1.考生进入体能测评考点前应测量体温,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配合现场疫情防控人员认定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评,确保无异常后方可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2.体能测评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除进行体能项目测评时外,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每名考生之间注意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禁止考生扎堆聊天。

  3.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减少外出,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体能测评前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交通安全,不聚集、不聚餐。

  4.注意身体健康,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如实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不如实上报,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考生应当准备好体能测评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参加1000米(800米)跑测评时,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

  (四)体能测评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

  (五)考生须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慎重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如考生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或怀孕等不能进行体能测评的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七)测评中,考生如摔倒或受伤的,测评成绩视为有效成绩,不再另外补测。

  (八)体能测评期间,考生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考生进入测评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非工作人员接触。

  (九)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各项成绩由各项目裁判当场宣布,如没有听清,可当场向裁判、纪检监督人员或本组工作人员询问,如有异议,可向纪检监督人员或本组工作人员提出,体能测评结束以后提出的异议,原则上不再受理。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签字确认测评成绩(单项不合格的,现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裁判、纪检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代签确认并注明。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冒名顶替的,体能测评成绩无效,并报请有关部门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一)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十二)因体能测评时间较长,考生请自行携带食品和饮用水。

  (十三)体能测评结束后,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不要喝饮料等,以免影响体检质量。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其中,职位专业要求为金融财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心理矫正类的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具体职位代码分别为:19113031、19114051、19116041、19117081、19121081、19122031、19124031、19124041、19125021、19126031、19129031、19129041、19131111、19132041、19132051、19132081、19133051、19133081、19134051、19136031、19136041。其他职位按照“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体检其它有关事宜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体能测评结束后在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网站上及时公布,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随时关注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网站。

  以上事项如因天气等原因推迟或变更,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网站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0371—65899346、65899347。

  附件:

附件1:河南省省属监狱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补充录用体能测评人员名单.pdf

附件2:河南省省属监狱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补充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人员名单.pdf

附件3:河南省省属监狱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补充录用体能测评登记表.doc

附件4:体能测评承诺书.pdf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

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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