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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新乡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的通知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30

各位考生:


按照《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市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含司法警察)(名单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凡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务必于2020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6:30准时到新乡市公安局大门口集合(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南66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见附件3)规定,以及《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和《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的要求进行。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务必于11月3日(星期二)上午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未到者,即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到达集合地点后,应当主动出示绿色防疫健康码(申领步骤:请在“支付宝”或“微信”APP中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立即领取”,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后领取健康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请在体检前主动与新乡市公安局沟通。


3.考生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参加体能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考生年龄超过30周岁的在测评前应主动说明。每个测评项目结束后,考官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5.因怀孕不能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可暂缓进行,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时,再完成体能测评。怀孕考生需提供新乡市中心医院、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解放军371医院(任选一家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于2020年11月2日下午5点前送至公安大楼7楼708房间(咨询电话:0373-5030539)。


6.考生须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7.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体能测评须知》(见附件2) 


附件:

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新乡市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含司法警察).xls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考生体能测评须知.doc


新乡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30日

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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