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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信阳市浉河区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14人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6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92号)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浉河区工作实际,经区政府同意,浉河区民政局、浉河区人口普查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

  浉河区民政局此次招聘共计10名,专业见附件2浉河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浉河区人口普查办公室此次招聘共计4名,专业见附件3浉河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本次招聘人员由浉河区民政局、浉河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分配具体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非退役军人学历为专科及以上。退役军人学历为中专(高中)及以上(限定岗位除外)。具体岗位学历要求参照附件2、附件3。

  5.非退役军人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之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参照附件2、附件3。

  6.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及其他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接受报名和参加考试。考生进入报名点及考点后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和微信公众号“发现人力资源”发布。

  (二)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劳务派遣窗口(详细地址:新七大道110号百花园西侧)。

  2.报名时,请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1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请于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劳务派遣窗口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的,按照弃考处理。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上午9:00-10:00,笔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考试用书(点击领取)

  2.面试。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的考试培训班。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的内容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浉河区民政局、浉河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信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xyrsks.com/)和微信公众号“发现人力资源”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浉河区民政局、浉河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委托河南发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七)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上岗前,由浉河区民政局、浉河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八)管理使用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合同期内实行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本次聘用工作人员综合待遇为每人每月2700元【含个人工资,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700元左右),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280元左右);社保费用随每年社保基数变动进行调整】。资金来源由浉河区财政统一解决。

  五、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者,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

附件:

浉河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浉河区民政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浉河区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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