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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事业单位:《民法》关于自然人宣告失踪的相关规定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3

童鞋们,今天格正教育老师带领大家一起学习的是自然人宣告失踪制度的相关知识点,这一块考察难度不大,属于识记性的考点,主要考察宣告失踪的条件和宣告失踪之后的法律后果,考察题型主要是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题目难度适中,需要同学们和老师一起认真学习。

一、概念

自然人宣告失踪制度是指当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间,经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满足条件,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概念基本不考,主要是考察宣告失踪需要满足的条件,所以童鞋们重点掌握宣告失踪的条件和法律效果哈。

二、条件

(一)状态

自然人下落不明;

(二)时间(高频考点,记住即可)

下落不明满2年;

(三)申请人(高频考点,记住即可)

利害关系人(无顺序限制);

(四)公告期(高频考点,记住即可)

3个月;

(五)宣告机关(高频考点,记住即可)

人民法院。

三、法律后果(高频考点,记住即可)

人民法院公告期满,为宣告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以上就是宣告失踪制度的相关知识,识记性考点,不难,相信大家只要和小编一起认真学习一遍就能精准记忆了,大家记得再巩固复习一下哈。

【例题】(单选)自然人下落不明多久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答案】B。解析: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例题】(单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下列谁有权向法院申请其为宣告失踪人?()

A. 配偶

B. 父母

C. 子女

D. 利害关系人

【答案】D。解析:当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时,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且为利害关系人之间无顺序限制。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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