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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税务局系统招录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5

各位考生:

欢迎您关注、报考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职位!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和做好相应准备,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度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招考公告规定,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必须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才可报考定向招考四类服务基层人员的职位。请相关考生在“备注”栏内注明如下内容:服务合同起始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终止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服务期满考核结论为:XX。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职位的需要,2016年度公务员招录中,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为“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一般应在2016年1月1日至招考单位通知报到之日(预计为2016年7月底)之间。

三、报考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系统职位的考生,请直接向省级国家税务局进行咨询(电话号码见附表),以得到更加详细的答复。

祝您成功!

附件:省级国家税务局咨询电话号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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