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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事业单位考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分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8

【导读】

格正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法律学习的过程之中,存在很多常识性误区,其中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三者基本相近,所以这篇文章着重分析三者的区别。

从三者法律性质而言,行政拘留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

从三者的适用对象比较,行政拘留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刑事拘留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是针对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从三者的法律依据而言,行政拘留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刑事拘留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

从三者的目的而言,行政拘留的目的是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刑事拘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是为了保障民事诉讼的胜利进行。

从三者的适用机关比较,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执行;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有关场所看管。

从三者的羁押期限来看,行政拘留的羁押期限一般为15日以下,合并执行时不超过20日;刑事拘留一般为3日,特殊情形下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司法拘留一般为15日以下。

从三者的法律后果来看,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处罚;刑事拘留先行拘留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司法拘留是对于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关,课提前解除。

在整体法律学习过程中,很多部分都存在易错易混点,针对于较为简单的考试,可仅做简单了解,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考试且复习时间较长的考试,建议认真对比,对比形成的记忆,相对于简单背诵,记忆更为深刻,,而且自己对于知识点的理解更为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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