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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选调生考试-格正教育

2019年河南省定向招录省选调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的公示

来源:0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5

2018年12月29日,2019年河南省定向招录省选调生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河南省2019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要求,定向招录工作进入下一阶段体检环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人选

按照《河南省

2019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要求,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河南大学单列名额仅在河南大学考生内排序)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并列人选全部进入体检);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体检人数比例达不到1:1.5,现有人选全部进入体检。最终,确定参加体检人选584人(具体参加体检人选名单附后)。

二、各省辖市进入体检分数线

省辖市

体检分数线

(不含河南大学单列名额)

体检分数线

(河南大学单列名额)

郑州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平顶山市

安阳市

鹤壁市

新乡市

焦作市

濮阳市

许昌市

漯河市

三门峡市

南阳市

商丘市

信阳市

周口市

驻马店市

济源市

三、体检须知

12月30日(周日)组织体检,12月29日(周六)晚由各省辖市电话通知进入体检考生第二天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和体检应注意事项,具体事宜以省辖市通知为准。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9日

体检。

6月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缺席者,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6月1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所报省辖市招录名额比例达不到3:1,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2019年河南省选调生考试已于4月20日落下帷幕,河南格正教育特整理了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方便考生查询,更多选调生考试信息请关注河南格正教育微信。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

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_查询时间:5月下旬

按照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安排,现将

2019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经前期网上报名和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资料初审后,符合报考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海外留学生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1)。如对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有异议或遗漏的人员,须在本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巩义市人才办联系,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力资源管理科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

三、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河南省巩义市

2019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4张等相关证件(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4张外,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请考生携带上述证件

(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现场审查原件,留存1套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相关材料与个人简历中专业不符合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根据巩义市岗位专业需求,对此次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进一步进行专业筛选,确定招录专业类别和各岗位人数(最终进入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5、此次面试资格确认不再统一安排食宿,参加人员需提前联系预定宾馆酒店(协议宾馆信息见附件2)。

6、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371—64369636。咨询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7、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巩义市人才办、巩义市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按照《河南省

2019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388人。现将拟录用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如有放弃录用资格和影响录用问题的,不再进行人选递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请予监督。

监督电话:

0371-6590224812380

按照《河南省

2019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388人。现将拟录用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如有放弃录用资格和影响录用问题的,不再进行人选递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请予监督。

监督电话:

0371-6590224812380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经研究决定,

2019年继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19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包括56个职位共1240名(职位表附后)。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620名(石家庄市148名,承德市40名,张家口市40名,秦皇岛市34名,唐山市44名,廊坊市40名,保定市70名,沧州市16名,衡水市30名,邢台市34名,邯郸市72名,定州市42名,辛集市6名,雄安新区4名);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620名(石家庄市148名,承德市40名,张家口市40名,秦皇岛市34名,唐山市44名,廊坊市40名,保定市70名,沧州市16名,衡水市30名,邢台市34名,邯郸市72名,定州市42名,辛集市6名,雄安新区4名)。各市选拔计划男女各占50%。

二、选调条件

报考选调生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党爱国,品学兼优,诚实守信,甘于奉献。

2.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4.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存在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或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此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应为2019年7月31日前)。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9年4月1日),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1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4月及以后出生)。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河北省2017年及以前选聘、至2019年10月任职满2年、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9年度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9年4月1日)。非中共党员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4.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6年4月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定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指定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为

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17:00。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

4月16日9:00至4月20日8: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

特别提示: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4)请按照网上要求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5)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请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20:00前,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各市自行退费,定州、辛集市由石家庄市代为审核并由石家庄市退费,雄安新区由保定市代为审核并由保定市退费,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

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复印件)。

(8)请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

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各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

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选拔计划。

笔试时间为

4月20日,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报考各设区市选调生的考生在所报考的设区市进行笔试,报考定州市、辛集市选调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区进行笔试,报考雄安新区选调生的考生在保定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统筹各职位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各职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照选调数量与面试人选不低于

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5月5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

5月6日至10日,进入面试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见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

100分。

☆☆☆☆☆

特别提示: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式样附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原件)。

(3)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4)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其中,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

(1)大学生村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委组织部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委组织部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填写盖章。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填写盖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共青团河北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填写盖章。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四)体检

体检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各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

200分÷2×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100分。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高于选调数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综合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依据文件为《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各职位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委托各市委组织部于

5月底前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

考察时主要听取学校和有关单位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对考察对象进行客观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结束后,各市委组织部对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对考察结果不合格的认定,由各市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省委组织部审定。

(六)转递和审核档案

考察结束后,各市委组织部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凡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已签订就业协议、本人提出解约的,须经所报考市委组织部同意、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改签或改派。选调生录用名单确定后,有关高校或单位要将其档案寄送到其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

(封面上注明“选调生档案”字样)。各市委组织部认真审核选调生档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

(七)培训定岗

按照有关规定,选调生一般分配到乡镇

(街道办事处)工作。8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完成选调生培训定岗工作,按要求填写《河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报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选调生录用手续。录用后统一安排到村连续任职2年。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

特别提示:

(1)河北党建网(http://www.hebdj.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为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免贻误。报名咨询电话:石家庄0311-86686470,承德0314-2050737,张家口0313-2013054,秦皇岛0335-3220179,唐山0315-2802583,廊坊0316-2339522,保定0312-3089703,沧州0317-2022317,衡水0318-2020611,邢台0319-3699362,邯郸0310-3017615,定州0312-2320227,辛集0311-83283295,雄安新区0312-5621015。

(2)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9年3月31日

2019内蒙古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其中定向内蒙古自治区非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可以报考)。

(二)选调名额

共计划选调

9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仅限2019年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志愿到基层和艰苦环境锻炼,发展潜力较大。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22日。非中共党员的,须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等表彰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6.服从组织分配。

7.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8.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22日之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之后出生)。

9.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笔试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同步进行,考生只能在“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内蒙古公务员考试”中选择一项报考,不能同时报考。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从本网站下载填写《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组织推荐

1.内蒙古自治区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择优推荐学生报名(推荐名额不限),并在符合条件学生的《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同时通知被推荐学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初审结果在网上报名后查询。

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生本人持《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到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或报名表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至nmgxds2019@163.com邮箱(请勿重复发送邮件,报名表原件考生自行妥善保管)。同时,考生须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初审结果在网上报名后查询。

(三)网上报名

经过高校推荐的考生务必于

2019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7:00自行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选调生考试”入口,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1.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时报考职位须选择“选调生”岗位。

3.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大学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考生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审核、考试、录用等的,后果自负。

6.考生于3月25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网上审核结果。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17:00时。网上审核通过的人员不收取笔试考务费,并请于2019年4月18日至1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和放弃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报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汉文制卷。考生可从蒙文或汉文中任选一种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

4月20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0日下午14:00-16:30《申论》

3.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点参加笔试,具体地址见准考证。笔试考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50%

5.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发布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两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携带《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及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未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须签订考生承诺书。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和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

1.体检。体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分配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

(十)培训和录用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2.培训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为选调生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三、其他事宜

(一)录用为选调生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和公务员录用资格。

(二)选调生均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3年。其间,须到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嘎查村(社区)任职工作2年。选调生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三)选调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到上级机关工作。经盟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选调生参加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

(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影响选调情形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加大对选调生的培养力度,提供更多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机会,对各方面条件成熟的要加大提拔使用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

(六)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生或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471-4818164、4818499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0471-6600198、6601158、6601713、6601705

2019年河南选调生考试招录600人,2019河南选调生终审结果查询入口_时间:3月25日17:30前,河南格正教育提醒考生注意资格审查时间,预祝考试顺利!

点击进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终审结果查询入口

报考人员应在

3月25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审核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9年河南选调生考试招录600人,报名时间已于3月17日截止,接下来是资格审查时间,河南格正教育提醒考生注意资格审查时间,预祝考试顺利!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采用以下方式。

1.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省内应届大学毕业生,于

3月1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22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一并报送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咨询电话0371—61179352,邮编450016。

省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于3月20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选调生今日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根据中组部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意见和我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实施安徽省

201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计划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选调高校包括“高校一”、“高校二”和“高校三”

(附件1)。上述普通高校的定向生、委托生、独立学院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等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安徽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服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省选聘工作办公室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省教育厅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招聘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选调计划

根据全省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计划选调

600名。

二、选调条件

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应届大学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1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相应放宽

3岁。

(三)应届毕业生2019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聘用手续完备,具有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四)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

2019年9月服务年限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报名时仍被聘用在项目岗位上。

(五)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凡在学习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选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三、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

2019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24:00。

(一)招录职位查询

安徽省

2019年选调生具体招录职位及资格要求、招考计划和接收计划等详见《安徽省2019年选调生招录职位表》(附件2)、《安徽省2019年选调生职位接收表》(附件3)。其他有关政策和信息陆续在安徽先锋网上发布。

(二)报考申请提交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照片尺寸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考生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方可上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审查情况查询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

3月27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2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四)缴费确认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

3月28日17: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缴费确认后,请于4月16日至4月19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上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然后于

3月29日至4月2日将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考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科目为

A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4月20日,具体安排为:

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申论A

本次考试在安徽省

16个省辖市设置考场,笔试考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主选择。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缺少证件的不得入场。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

5月中下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

(附件2),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最低面试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高校一”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调增到“高校二”同类职位上

;“高校二”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调增到“高校三”同类职位上;“高校三”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不再调增到其他招考职位。

(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项目经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经历证明参考式样见报考指南附件。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复审

;出生地在省外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地在省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复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561室,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电话:0551—62609436、62609802,邮编:230091),出生地在省内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出生地省辖市委组织部复审,服务地在我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服务地省辖市委组织部复审。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由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

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最终成绩×40%,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测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二)体检和考察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作进一步的报考资格审查。

七、公示录取和派遣接收

(一)名单公示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服务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二)志愿填报和录取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录用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填报志愿,每人可填报

5个省辖市志愿,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依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检索确定拟录用人员接收单位。录取时,每个职位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当检索到某省辖市接收计划未满时,考生即被录取为该省辖市选调生,如果该省辖市接收计划满额,录取系统则检索考生填报的下一个志愿,依次录取。拟录用人员五个志愿均未被录取的,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在未完成该职位接收计划的接收单位中进行志愿征集,不服从志愿征集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接收单位职位志愿填报人数达不到接收计划数的,相应调整该单位职位接收计划数。“高校一”职位调减的接收计划数,调增到“高校二”同类职位上

;“高校二”职位调减的接收计划数,调增到“高校三”同类职位上。

(三)派遣和接收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根据派遣方案直接派遣到省辖市委组织部报到

;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省辖市委组织部根据派遣方案出具接收函或调档函,再由所在高校或档案保管机构派遣或介绍到省辖市委组织部报到。派遣时,个人档案务必通过邮政机要或专人送取转递等方式,不得交选调生本人自带。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拟录用人员接收手续,严格审核拟录用人员干部人事档案,确保拟录用人员证件齐全、手续完备、信息无误、资格有效。

(四)分配、管理和使用

“高校一”毕业生和“高校二”、“高校三”博士研究生分配到县

(市、区)直机关,其他毕业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分配后,再根据选调生特点和所学专业,安排到村任职锻炼,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2年期满考核合格后,返回原分配单位工作。到村任职锻炼的选调生,试用1年期满后,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任职定级。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期间,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基本规定,同时享受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待遇。

对能力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适合做基层领导工作,表现优秀的选调生,按照公务员职务晋升有关规定,及时提拔使用。同时,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时,划出一定比例面向选调生。市县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为我市招才引智提供人才储备,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学子返乡投身家乡建设,为我市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

2019年灵宝市面向社会招募大学生到乡镇、市直单位实习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实习岗位

在全市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工作。

报名条件

坚持“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国内“双一流”(原“985”、“211”)高校在读的灵宝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大三、大四学生;

2.政治思想积极,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3.能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意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等安全;

4.能够自行解决实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3月12日至4月15日

2.实习时间:寒暑假各1个月,7月中下旬至8月中下旬(暑假)、1月中旬至2月中旬(寒假)。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登录灵宝党政公众网站自行进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灵宝市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报名表》

(见附件1),在报名要求时间内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bsdxssx@163.com。

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填写《灵宝市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报名表》,由学生本人或亲属带有效证件和报名表,到教体局人事科或人社局干部科均可报名。

4.所需材料:网络和现场报名时,需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在校证明或学生证扫描件一份。

资格审查及岗位分配

市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教体局,对实习报名的大学生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

,经研究后,分配至全市各乡镇和相关市直单位。将通过灵宝党政公众网、中国金城传媒、灵宝党建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并通知实习大学生。

实习大学生的管理

1.实习鉴定。实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实习大学生的工作表现,填写《灵宝市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总结评定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实习单位、市委组织部、学生各留存一份。实习结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

2.实习期限。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期各1个月,如有特殊需要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实习单位同意,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备案,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

需说明事项

1.实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并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严格保守工作秘密。大学生实习期间,每人每月1000元的实习补助。

2.从资格审查到实习工作结束,实习大学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视为放弃。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系人:武鸽鹏电话:0398-8829591

人社局干部科

联系人:徐根红电话:0398-8864903

教体局人事科

联系人:李黎电话:0398-8656175

有关工作资料电子稿请登录灵宝党政公众网

(www.lbwbw.com)自行进行下载。

2019年灵宝市面向社会招募大学生寒暑假到乡镇、市直单位实习的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

(组通字〔2018〕17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41号)有关精神,2019

年我省继续开展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全省计划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350人。其中:基层党政机关321人,基层法院21人,基层检察院8人。选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2、2019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不受“

985”和“211”工程大学条件的限制。

3、2019年毕业且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贵州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上述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选调条件

符合选调对象范围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截止2019年12月31日,考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7、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

(含中共预备党员);

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类的表彰

③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

8、“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选调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截止

2019年9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各服务项目时间可合并计算)。到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②“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截止

2019年3月18日,应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12个月及以上。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9年3月18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

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

2019年3月18日,须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9年3月18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9、选调到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不受上述7、8条的限制,但应为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

10、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选调,须为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9年高校毕业生或2018年退役士兵。

(三)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加分条件

1、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考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5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3分。

2、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服务、服役年限予以加分,截止加分审查时服务、服役满2年的加2分,服务、服役满3年及以上的加3分。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累计加分。加分最多不得超过

8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或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信息,一旦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就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照片;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报

考申请顺利提交后,系统会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报考结果、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考生须认真阅读《贵州省

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所规定的选调对象、选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并确认成功后须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中的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18:00。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报考本系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安排对报考本辖区基层党政机关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对考生是否属于选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以及考生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核。考生如需咨询报名有关事项,可直接咨询职位表上的联系电话。

资格初审单位对已提交并确认的报考申请,须在

48小时内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

;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务工作部门修改。2019年3月22日16:00前,已提交报考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9年3月24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的单位在3月25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特别注意:修改信息或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信息。一旦点击

“提交报名申请”就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照片

;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期间,每日

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特别注意:为了更好地引导考生报名,在报名中,考生报考的职位如已超过30:1比例(以交费人数为准),系统会自动提醒考生,请考生慎重选择职位。报名结束后,于4月初公布报名总人数和各职位报名人数。

3、网上缴费。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考生于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缴费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备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应届生可免收考务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

3月25日18:00前尽早将“详细信息表”(详细信息表获取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以及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低保证》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特困生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照片),发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的指定邮箱供审核(邮箱地址见附件4)。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免收考务费。特别注意

:考生在提交免收考务费材料后,务必于次日

16: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已缴费”即为通过审核,报名成功;若显示“未缴费”即为未通过审核,考生需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4)或自行缴费完成报名。若考生未通过免收考务费审核,又未及时查看缴费状态,错过缴费时限导致报名失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

3:1比例的职位,选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选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选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予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因所报职位取消且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办理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8:00前。报名缴费结束后,减少选调计划人数和取消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于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分值为150分)、《申论》(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

2019年4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在贵阳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于

5月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

加分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贵州省

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如实填写。经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除提供《贵州省

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获得规定等次证书或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应加盖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应提供县级“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签署有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和年度考核情况。

3、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应提供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计算及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环节成绩

=笔试成绩÷3+加分。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各市

(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由各市

(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各级“引导办”、“项目办”及省内各高校对相关考生进行初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照选调条件要求,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

3:1比例的职位,在现场资格审查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按照资格审查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的单位在

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

3:1比例的职位,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职位减少、取消情况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对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本市(州)基层党政机关、基层法院和基层检察院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考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

3:1比例职位的笔试环节成绩最后1名或2名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

=(笔试成绩÷3+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

(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各市

(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等,考察程序和方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确定选调对象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各市

(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确定为选调对象,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研究能否作为选调对象。

(八)报到录用

确定为选调对象后,选调生按要求到县

(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资料完备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公务员有关手续。至2019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

5年(含试用期1年,录用前在乡镇、村、社区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选调生在分配单位

2年内,一律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其他单位,在分配单位工作满2年但不满5年的,可在乡镇之间调动。

选调到乡镇

(街道)工作的,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时间。在村任职期间明确为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村官,是党员的可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不是党员的可担任村主任助理。

(九)档案转递

省内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按规定渠道转递至有关市

(州)党委组织部。“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档案转递也按上述方法办理。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十)纪律监督

选调生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选调生招录工作中有关具体事项,将在贵州党建云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各市

(州)公务员招录相关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贵州党建云网址:

https://www.gzzzb.gov.cn/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http://www.gzpta.gov.cn/

简章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0851)86824280、86826549

报考基层法院咨询电话: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86209103

报考基层检察院咨询电话: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851)86697730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咨询电话:

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0851)86814517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咨询电话: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0851)86571360

省内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党委

(党组):

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立足长远发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

(组通字〔2018〕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黑组通字〔2018〕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2019年面向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有关高校组织实施选调

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综合能力强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努力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二、选调岗位、数量和对象

1、选调岗位:注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高考生源地干事创业,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1。

2、选调数量: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高校共选调700名。根据省内各高校2019年毕业生数量,结合近三年选调生报名和录用情况,科学确定各高校推荐名额(见附件2)。全省各高校推荐总人数控制在2600名左右。科研院所由于毕业生数量较少,此次选调不限定推荐数量。

3、选调对象:①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②省外部分全国重点高校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③省外部分省属重点高校的黑龙江省生源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

上述院校中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列入此次选调范围。

三、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5、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一定层级的学生干部(具体类别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③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8、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9、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四、选调程序

1、人选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和组织推荐时间为3月13日8:30至3月20日17:30。一是个人申报。各高校、科研院所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写《黑龙江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3),考生在填报招录岗位时需填写到具体的县(市、区)。二是初审把关。相关基层单位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初步名单。三是确定推荐名单。各高校、科研院所党委(党组)汇总推荐情况,严格把关,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各高校须等额推荐)。本着引导毕业生回家就业、回乡创业,扎根基层、锻炼成

长的原则,各高校、科研院所在报名推荐环节要优先考虑报考生源地的学生。同时,注重推荐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农业、林业、畜牧、城镇建设、经济管理等方面专业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经公示

(时间为3天)无异议后,于3月20日17:30前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指定专人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按照要求统一填报本单位推荐人选个人相关信息(其中,上传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同时,将《

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

(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jxdszlb@126.com)。

2、二轮选报和打印准考证。3月25日,各地报名数量情况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告。3月27日17:30前,各高校、科研院所推荐人选可以自行登陆“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根据各地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并将修改后的选报信息及时报送本单位相关负责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统计汇总后,于3月29日17:30前将修改后的本单位《选调生报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及推荐人选的《黑龙江省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汇总表和推荐表各1份)报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龙呈商务酒店1005室,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jxdszlb@126.com)。根据有关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相应减少招录岗位,并将其列为面试备用人选的选报岗位。4月15日8:30至4月19日17:3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3、笔试。选调生招录笔试与全省2019年公务员招录考试统一进行,考生只能选报其一,两种考试不得兼报。考生于考试当天在本单位选派专人统一组织下,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笔试拟定于4月20日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县乡类)》、《申论(县乡类)》,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200分。从笔试阶段开始以后各个环节,如出现人选空缺情况,一律不再进行递补,统一进行调剂。

4、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每个县(市、区)选调数量等额确定正式面试人选名单。同时,按各市(地)核减岗位数量的2倍,且不少于10人(未进入面试正式人选的考生,数量不足10人的,均作为备用人选)确定各市(地)备用人选。各市(地)备用人选在本市(地)范围内不分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与正式面试人选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并发放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现场

资格复审时,正式面试人选须现场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不能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面试拟定于

5月下旬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面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了解人选政治素质、价值取向、组织协调、人际交往、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并分别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定性评价。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后,备用人选采取两轮选岗。第一轮选岗规则:各市(地)所属县(市、区)空缺的选调岗位在报考人员所报考市(地)范围内进行调剂,由备用人选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选报,直至所有空额报满为止。在第一轮选岗结束之后,如果个别市(地)仍有空缺的选调岗位,组织进行第二轮

选岗。第二轮选岗规则:所有市

(地)剩余的备用人选(不分地区)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选报,直至所有空额报满为止。

以上涉及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的环节,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排名列前。如笔试两科成绩均相同,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情况。所有涉及成绩排序环节,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外高校考生均以同等标准、共同排序。

5、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统筹协调下,由各地组织部门具体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体检和考察工作于6月中旬结束。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地组织部门报送的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地选调人选名单并在“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

6、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省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各地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各地组织部门与选调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规定选调生在省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其间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违约调出省外或自愿辞职的,取消选调生及公务员身份,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同时,各地组织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负责协调落实选调生的行政编制和工作岗位,并将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原则上,新录用的选调生分配到本人所报考县(市、区)所属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待选调人员按期毕业后,省委组织部协调各地组织部门为其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

。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

2019年7月31日前没有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选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选调生的管理和使用

新招录的选调生在乡镇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

3年(含试用期),其中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新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

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职数限额内,硕士研究生要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要任命为主任科员;因工作需要,一年试用期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可提任乡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新招录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其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对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且具备条件的选调生,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大胆使用。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在职数限额内,任职定级为科员满一年的本科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副职

;任副科级职务满一年的硕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乡科级正职;任正科级职务满二年的博士研究生,可破格提任县处级副职。

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选调生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

(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要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对选调生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热情关心、真正爱护,为他们成长成才营造良好氛围。要立足基层一线,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强化选调生多岗位锻炼,有目的地安排选调生多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砥砺意志品质,提升能力素质。

六、组织领导

省委组织部

(省公务员局)牵头成立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省纪委监委、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财政厅等部门以及各市(地)委组织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生招录的报名推荐、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纪律要求

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党委

(党组)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对存在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的高校、科研院所,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高校、科研院所下一年度选调生推荐资格。同时,省内各高校、科研院所党委(党组)要采取有力措施,务必确保本单位推荐的毕业生足额参加选调生笔试。

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取消此次报考资格。

考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此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八、其他事项

“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

(http://gongxuan.ljxfw.gov.cn)作为本次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唯一指定网站,将全程发布相关招录信息,请各高校、科研院所及参与选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如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相关信息,导致无法参与招录相关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本次选调生招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各高校、科研院所及参与选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0451—82833105

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龙呈商务酒店

1005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03号)

邮编:

150001邮箱:hljxdszlb@126.com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山东实际,现将

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范围

1、选调数量。全省共计划选调1000名,其中,本科生730名,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70名。各市选调计划见“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中的《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考手册》(以下简称《报考手册》)。

2、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具体选调范围见《报考手册》。

二、选调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1年3月22日以前出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所有专业、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包括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具体范围见《报考手册》)的相关专业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即可报考。入党时间截至2019年3月12日。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11)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对职位需求、选调范围、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补充规定。具体选调条件见《报考手册》,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与确认

提交报名信息

(3月22日9:00—25日16:00)。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可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http://www.dtdjzx.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录用选调生”中的“报名入口”登陆报名。提交报考信息、选择职位后,考生须点击“信息确认”等待资格初审。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月22日11:00—26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3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报名资格,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确认

(3月22日11:00—27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市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达不到

3: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和调剂选调计划。其中,研究生计划转入本科生计划,本科生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被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核减和调剂选调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上打印准考证

(4月16日9:00—4月20日14:30)。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面试

笔试。按照有关要求,选调生录用考试纳入公务员统一招考。

4月20日,选调生招录笔试与公务员招录笔试同步进行,统一采用公务员招录的笔试试题,其中申论科目采用公务员招录笔试中县级以下机关职位所用试题。考生到所报考市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情况,分别确定本科生职位、研究生职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有科目考试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报考

人员可于

5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选调计划

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分数线。面试人选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和《山东省2019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诚信承诺书》(以下分别简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应届高校毕业生将《报名登记表》交学校或院系党组织审查盖章,同时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海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结束后,

16市分别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到县(市、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在全省若干考点同时进行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和监督席,由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参加,接受社会监督。面试考官、考生、社会监督员和工作人员,每场面试前分别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考场。面试一般安排在

5月下旬或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

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选调计划3人以下的职位按1:2的比例、选调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同类职位(指本科生职位、研究生职位)其他进入考察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3、考察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原则,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从严审核人选的档案,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所报考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市

组织。

4、确定选调名单。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各市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建议名单。拟选调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拟选调人选空缺时,在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拟选调人选在报名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办理网签等有关手续;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性递补并公示。网签后,如有违约

行为的,按网签协议有关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安排使用与管理服务

1、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可安排到县级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设区市市直部门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需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转送的,取消选调资格。

2、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暂不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先统一安排到村任职2年,优先安排到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到村任职期间,履行原选调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原选调大学生村官管理方式管理,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到村任职期满,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步培养使用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纳入选调生管理。对表现优秀的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可有计划地交流到上级机关任职挂职。

五、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市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各市咨询电话见《报考手册》。

“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为本次选调工作的报名网站,各市选调计划、补充规定,考生成绩查询、面试通知等通知要求,请登录该网站查询。

本公告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2日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驻马店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驻马店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驻马店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周口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周口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周口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信阳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信阳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信阳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商丘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商丘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商丘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南阳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南阳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淅川县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南阳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三门峡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三门峡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卢氏县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三门峡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漯河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漯河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漯河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许昌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许昌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许昌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濮阳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濮阳市

---台前县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濮阳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焦作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焦作市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焦作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新乡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新乡市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新乡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鹤壁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鹤壁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鹤壁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安阳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安阳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安阳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平顶山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平顶山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平顶山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洛阳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洛阳市

---嵩县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洛阳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开封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开封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开封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郑州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

分配名额总数

志愿代码

郑州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分配到所辖县(市)工作。

2019河南郑州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郑州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郑州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郑州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2019河南郑州选调生考试入口

选调生考试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六)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1.面试。6月1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所报省辖市招录名额比例达不到3:1,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2.体检。6月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缺席者,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拟定于6月中旬进行,由各省辖市组织实施。考察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每个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发布。7月上中旬在以上网站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深度贫困县招录的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一并组织。

(五)笔试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

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选调对象

1.大学应届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实行不同学制的博士研究生,2019年底前毕业的可以报考。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截至2019年3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曾参加过选调生考试的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19年底。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截至2019年3月31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选调数量

2019年计划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

各省辖市具体招录名额见附件

1。为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四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名额单列。

河南非定向选调与国省考的区别与联系

2019河南选调生常见问题汇总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职位表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职位表

报名入口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报名入口

河南选调生公告解读峰会

2019选调生笔试辅导课程

考试时间安排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时间安排

联系方式

2019年河南选调生考试报名期间联系方式

缴费入口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报名缴费入口

准考证打印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往年分数线

2018年河南选调生面试分数线|进面分数线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

2019年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

工作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件1),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2019年计划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

从考试形式和内容上:

相同点:

1、非定向选调生和国考省考的行测考试大纲基本一样,所考知识点基本相同,备考国省考所学的理论知识基本可以用在非定向选调生当中;

2、都考行测和申论。

不同点:

1、总题量:

①国考副省级

135题,地市级130题;

②河南省考共

120题;

③非定向选调生

17年总题量是120题,18年总题量是125题。

2、难度系数不同:

3个考试相比,国考行测难度系数最高,其次是河南省考的难度系数居中,最后难度系数偏低的是非定向选调生。不过近几年所有公考的难度系数普遍有所增加,所以非定向选调生的行测难度系数也在逐渐增加。

从编制和行政身份上:

相同点:

①选调生也是公务员,和省考公务员编制一样。

②选调生与公务员都要有一年试用期,选调第二年定级。

不同点:

①选调生是后备干部身份,试用期结束后的前两年需要在基层工作,期间定副科级

(非领导职务、级别),之后才可参与全省的人员选调。但是由于选调生组织人事关系和档案背景与地方公务员的差异,所以总的来说选调生的提拔速度要快且后劲强。

②正式入编

(试用期结束)后的第二年,研究生定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级别),执行副科级工资,高于普通公务员,但职务仍是科员,没有实权,还不是领导。

③选调生是省、市、县委组织部掌握的后备干部,而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是各机关工作人员,关系由该机关的人事行政部门管辖,而非各级党委组织部。

④新录用的公务员直接在机关、各部门及垂直下级单位工作。选调生一般要分配到基层去锻炼,条件艰苦,福利少,但两年后就会回调,调回后一般会委以重任。

⑤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2019年计划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

1.2019河南非定向选调生考试时间安排?

3月17日截止报名,4月20日笔试,6月1日面试。

2.选调生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高校应届毕业生条件:

全日制本科学历

(包括专升本、民办三本院校);

党员、校级奖励、班干、参军入伍经历四满足其一

(1)党员:报考者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党员关系可以是在家里。

(2)校级以上奖励(含校级):三好学生、奖学金等,学校承认的基本都可以(不太有价值的全国性证书不接受)

(3)学生干部: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

包含: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等

;学生会部长、主席等(学生会干事不行);研究生,本科期间担任干部也可。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3.挂科是否对政审有影响?

答:挂一科,没有大的影响,挂两科及以上政审有影响

4.户籍郑州的武汉本科学生可以报考河南的选调生吗?

答:河南选调生招录不限户籍、生源地、不限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的都可以报考。

5.以研究生学历报考,我的本科学历受影响吗?我本科是自学考试本科,研究生是郑大的,报考选调生可以吗?

答:按研究生生学历报考,不会受到本科学历的影响。

6.年龄限制问题?

答:截至

2019年3月31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4年3月31日),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7.毕业之后没找工作,档案放在学校,择业期两年内是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选调生吗?

答:选调生要求应届毕业生,这个不同于我们平常意义上所说的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选调生考试只限当年毕业的学生可以报考,比如,

2019年选调生考试,只能2019年应届毕业的学生才能报考。

8.想了解一下选调生的分配方案,是报到哪里就有可能分配到哪里吗?按户籍分配?

答: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附件1),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以第一志愿优先。结合用人单位需要和省选调生填报志愿,统筹安排到各省辖市工作。

9.研究生学历参加选调生考试,本科阶段的荣誉算数吗?

答:本科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含校级)都可以

10.三支期满但是不是党员可以考么?

答:可以报考,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对于党员没有要求。

11.本科生,想知道我们要在乡镇机关里干几年呢?

答: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

3年(含试用期),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12.签了三方协议,还可以报考选调生考试?

答:签了三方协议后,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报考的。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13.去年进面分数都在61分左右,那不是很容易考吗?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

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以60多分还是很不容易的。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2019年计划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

各省辖市具体招录名额见附件

1。为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四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名额单列。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采用以下方式。

1.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省内应届大学毕业生,于

3月1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22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一并报送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咨询电话0371—61179352,邮编450016。

省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于3月20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2.大学生村干部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应于

3月1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经所服务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一并报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报名处。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并汇总整理后,于3月20日前将《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附件5)、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豫组宾馆310房间(郑州市文化路116号,金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371—63588610。

3.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大学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大学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附件4)报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初审同意后,于3月20日前报送河南饭店1号楼一楼1140、1142房间(郑州市花园路88号,金水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南门进入后左转),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371—65955168、65952558。

报考人员应在

3月25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审核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4月16日8:00至4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建议考生多打印两份备用)。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2019年计划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

各省辖市具体招录名额见附件

1。为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四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名额单列。

(三)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

(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

3月29日8:00至4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2019年计划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

各省辖市具体招录名额见附件

1。为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四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名额单列。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

2019年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

工作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件1),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各省辖市、县

(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是党中央着眼干部队伍长远发展实施的一项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选调生工作精神,结合河南实际,

2019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县乡培养锻炼,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强有力干部人才支撑。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2019年计划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

各省辖市具体招录名额见附件

1。为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四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名额单列。

(二)选调对象

1.大学应届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实行不同学制的博士研究生,2019年底前毕业的可以报考。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截至2019年3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曾参加过选调生考试的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19年底。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截至2019年3月31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

2019年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

工作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件1),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采用以下方式。

1.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省内应届大学毕业生,于

3月1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22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一并报送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咨询电话0371—61179352,邮编450016。

省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于3月20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2.大学生村干部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应于

3月1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经所服务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一并报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报名处。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并汇总整理后,于3月20日前将《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附件5)、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豫组宾馆310房间(郑州市文化路116号,金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371—63588610。

3.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大学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大学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附件4)报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初审同意后,于3月20日前报送河南饭店1号楼一楼1140、1142房间(郑州市花园路88号,金水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南门进入后左转),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371—65955168、65952558。

报考人员应在

3月25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审核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

(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

3月29日8:00至4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4月16日8:00至4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五)笔试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

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1.面试。6月1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所报省辖市招录名额比例达不到3:1,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2.体检。6月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缺席者,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拟定于6月中旬进行,由各省辖市组织实施。考察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每个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发布。7月上中旬在以上网站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深度贫困县招录的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一并组织。

(七)审批及报到

录用通知印发后,录用人员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应届毕业生报到手续。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须于

8月底前将选调生安排到岗,并于9月上旬将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八)岗前培训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统筹分配到各县

(市、区)工作。本科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直机关工作。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在村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

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本科生定为科员、硕士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主任科员。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工作年限达到《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

定的晋升相应职务的最低任职资格年限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分别晋升为上一级职务。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新录用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

3年(含到村工作时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到村工作时间)。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五、组织领导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是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把标准,严格程序,高质量做好选调工作。

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积极推荐,配合做好选调的各项工作。

报名时间:每天

8:00-22:00

报名截止:

3月17日18:00

缴费时间

:3月29日8:00至4月2日18:00

打印准考证:

4月16日8:00-19日18:00

笔试时间:

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省辖市

(深度贫困县)

招录名额

志愿代码

郑州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分配到所辖县(市)工作。

开封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洛阳市

----嵩县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平顶山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安阳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鹤壁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新乡市

焦作市

濮阳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台前县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许昌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漯河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三门峡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卢氏县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南阳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淅川县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商丘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信阳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周口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驻马店市

仅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报考

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之际,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的主要精神,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

答:制定出台《意见》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凝聚军心士气、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障。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当前,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面临的安全环境挑战十分严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迫切需要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退役与现役是军人人生的不同阶段。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做好了,作用发挥好了,个人价值得到较好实现,不仅对退役军人自身和家庭具有“安神定心”作用,也有利于解除广大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促进他们安心服役,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的崇高使命,有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真正把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

二是发挥人才作用、助推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军队是大熔炉、大学校。广大退役军人经过军队的培养锻炼,政治素质、意志品质、能力作风都比较过硬。目前,全国累计有数千万退役军人,每年还有数十万军人退出现役,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军事职业有其特殊性,军人退役到地方后有一个心理调适、角色转变、能力转换的过程,需要给予支持和帮扶。制定出台《意见》,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帮助他们迈好工作转轨、事业转型、人生转段的关键一步,为他们更快融入社会、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2.《意见》适用哪些退役军人?

答:《意见》主要适用于三类退役军人:一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三是复员干部。

3.《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意见》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重要宣示。首次提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优待,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落到实处。二是问题导向。针对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不足、扶持力度不够、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三是统筹兼顾。根据各类退役军人群体现有政策和现实需求,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逐步建立相对统一、规范有序的政策制度。四是继承中创新。一方面,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受退役军人普遍欢迎、实际效果较好的相关政策继续坚持

;另一方面,对部分地区出台的好政策上升为全国性政策,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固化为政策;同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了一些前瞻性的创新措施。

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体提出

32字要求。一是政府推动、政策优先。政府在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在政策扶持、公共服务、宣传引导、组织协调等方面切实担负起职责。二是市场导向、需求牵引。就业创业归根结底属于市场行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市场需求,提高就业创业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自愿选择、自主作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关键在于退役军人自身努力,要加快角色身份转换,勇于投身改革开放时代大潮,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四是社会支持、多方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

5.在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升能力是基础。近年来,国家在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方面,出台了一些针对性措施,但也存在各类政策零散、优惠不足、培训质量不高、培训方式不灵活等问题。《意见》提出

6个方面措施:

一是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将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纳入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

二是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心理调适、“一对一”职业规划,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

三是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时间限制,把现行的退役后一年内可参加一次免费培训,放宽至退役后任意时间段均可参加

;放宽参加免费培训的地域限制,经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允许跨省异地参加教育培训。

四是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

;将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纳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五是鼓励参加学历教育。鼓励各地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

;退役军人参加高考和研究生考试享受加分照顾;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后可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

六是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提出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承训企业和高等院校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确保承训单位的教学水平。加强对承训单位教育培训质量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6.在支持退役军人就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意见》从放宽招收条件、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在放宽招收条件方面,明确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

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一是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在军队服役

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各地特别是边疆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拓宽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渠道。二是鼓励企业招用。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对退役军人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表彰、奖

励。三是探索新的就业渠道。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

;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在强化就业服务方面,明确退役军人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优先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

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同时要求搞好后续扶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跟踪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并提供必要服务。

7.在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创业是更高层次的就业,对带动就业具有重要作用。《意见》突出对有创业意愿退役军人的引导和服务。一是加强创业培训。各地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要组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二是优先提供创业场所。鼓励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有针对性地解决缺场地、缺资金、缺技术等问题,为他们创新创业创造条件。三是享受金融和税收优惠。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各地可结合实际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税收优惠。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研究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8.在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根据新的形势要求,按照平台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力量多元化的思路,明确了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架构。一是搭好信息平台。强调信息化建设对精准服务的支撑作用,提出加快建成全国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提供精准服务。二是建好指导队伍。发挥指导团队在退役军人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将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爱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吸纳进来,提高服务指导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建设实训基地。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加快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区域化实训基地,将其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给予适当补助。四是用好社会力量。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9.《意见》对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机制有哪些措施?

答: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涉及的部门多,需要建立有效机制。《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军地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部门具体分工,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严格追责问责。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中央政策落实落地。对在中央政策之外增设条件、提高门槛的,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

人员责任。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突出强调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择业观念教育,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10.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有哪些要求?

答: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政策如果不落实,也是空中楼阁。把《意见》精神宣传好、贯彻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惠及广大退役军人,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要的任务。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多种媒体对《意见》进行公开报道,特别是对退役军人关注的问题,主动解疑释惑,使广大退役军人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二是细化政策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意见》各项要求落细落实。三是注重典型引领。对各地贯彻落实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任务台账,坚持跟踪问效,定期评估检查,推动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记者卢晓琳)

人民日报》(2018年08月03日09版)

为了方便考生及时查看各省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条件等信息,格正河南考试网为大家整理出往年的考情信息,让各位考生了解选调生考试的信息,做好充分的备考准备。

各省辖市、县

(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是党中央着眼干部队伍长远发展实施的一项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选调生工作精神,结合河南实际,

2019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县乡培养锻炼,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强有力干部人才支撑。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2019年计划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

各省辖市具体招录名额见附件

1。为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四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名额单列。

(二)选调对象

1.大学应届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实行不同学制的博士研究生,2019年底前毕业的可以报考。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截至2019年3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曾参加过选调生考试的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19年底。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截至2019年3月31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

2019年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

工作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件1),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选调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

(组通字﹝2018﹞17号)要求,充分发挥选调生在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改善公务员来源结构、优化干部成长路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养储备一批我省党政干部队伍所需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优秀人才,现开展2019年浙江省县乡机关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和省内12所重点建设本科院校择优选调应届毕业生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及范围对象

计划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

624名(见附件1)。

选调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

36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

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省内

12所重点建设本科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品行优良,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具有相应学生干部经历一个学年以上;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本科生年龄18-25周岁(1993年2月25日至2001年2月2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18-28周岁(1990年2月25日至2001年2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30周岁(1988年2月25日至2001年2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

5、具备相应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相应学生干部经历”: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或党

(团)委(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院级社团副职以上职务,且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一个学年以上。

“应届毕业生”:指

2019年当年毕业的学生。选调高校的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浙江省选调生。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选调公告由选调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在本校网站范围发布。

2、学校推荐。选调高校中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9年浙江省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请选调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对照我省选调条件,对提交报名推荐表的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报名推荐表》予以盖章确认,并登陆浙江省选调生组织推荐录入平台,输入所推荐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完成高校推荐。

3、网上报名。2019年3月1日09:00—3月6日17:00,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未经学校推荐的考生不能参加报名。推荐人选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本次选调考试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4、资格初审。选调机关于2019年3月1日-3月7日,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前,考生可以更改报名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选调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9年3月15日9:00-3月17日9: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综合卷),内容参照《201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满分150分。笔试时间:2019年3月17日9:00-12:00,时限180分钟;笔试地点: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4个考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考区的具体考点。参考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浙江省委组织部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选调。

选调机关根据各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

1:3比例确定该职位的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入围人选进入面试。

6、面试。2019年3月30日8:30全省同步开展。面试的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由选调机关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

48小时放弃面试资格的,选调机关可视情进行递补。

面试满分为

100分,合格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选调。

7、初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计划职位的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放弃选调的,选调机关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选调机关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

拟选调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选调的,选调机关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同时送相关选调高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公务员录用的,选调机关与拟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同时约定5年内不得调动到省外工作(中组部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开遴选除外)。拟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市委组织部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10、试用期及任职定级。选调生录用后,在县(市、区)级机关重要部门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进行机关养成训练,熟悉综合业务,锤炼公务员素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

11、到村任职锻炼。根据中央文件规定,到村任职时间不少于2年。到村任职一般安排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符合条件的也可兼任“第一书记”或农村工作指导员。到村任职期间,选调生的行政关系在原派出单位不变,组织关系转入接受单位;日常管理由派出单位、接受单位共同管理,以接受单位为主;享受派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到村任职锻炼期满,分配至县

(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工作,行政关系均在县(市、区)本级。

每年中央国家机关、省、市的公开遴选,将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基层选调生。县乡机关选调生符合各级遴选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

四、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705993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71-8839676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为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持,山东省定于

2019年继续实施选调生优选计划,面向北京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调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到省、市直机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全省共计划选调

435名。其中,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专额定向选调60名。具体选调职位计划见《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专额定向职位表》(附后),实际职位计划以网上报名时考试报名平台公告为准。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北京大学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9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

2019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

选调高校中与本校

(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选调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校级社团团(会)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半年以上;

3、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八)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于

2月25日(周一)8:30至2月27日(周三)17:00登录“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考试报名平台(专额定向)”(http://xdswb.oumacloud.com:9001/sdgwy/)选择填报1个职位,提交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推荐报名表(专额定向)》,提报资格初审。3月1日(周五)8:30至3月5日(周二)17:00可登录“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考试报名平台

(http://xdswb.oumacloud.com:9002/sdgwy/)选择填报1个非专额定向选调职位,提交报名信息,系统生成《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推荐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同时填报

2个职位的,优先按照专额定向选调职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一经确定为专额定向选调职位面试入围人员,则另一职位报考资格失效。

报名期间将在考试报名平台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选调职位报考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部分职位报名过于集中。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生成《推荐报名表》后,各市委组织部和相关省直部门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

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及时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重新生成《推荐报名表》并提报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信息,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组织推荐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打印《推荐报名表》

(同时填报2个职位的,《推荐报名表》均须打印),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8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推荐报名表》送交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汇总形成推荐报考人员名单,与《推荐报名表》一并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12日(周二)前提供山东省委组织部。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报名确认

根据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推荐报考人员名单和《推荐报名表》,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

3月15日(周五)登陆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复审结果,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3月29日(周五)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应达到选调职位计划

2:1的比例,达不到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

1、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时间安排

2019年3月30日(周六)09:00—12:0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济南市。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报考情况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选调职位计划

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因放弃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相应递补面试入围人员。

4月上旬,在高校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

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对选调职位仍有空缺的,经选调单位提出并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可按人岗相适原则,在征求报考对象本人意愿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进行统筹调剂。

参加面试人员可登陆报名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四)考察

山东省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经综合分析后,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选由山东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山东省委组织部同意外,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按程序安排考察、体检。

报名、考试、体检不收取费用。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生审批录用手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被录用的选调生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录用试用期1年,第1年即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列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基层挂职锻炼。选调生录用后,先不分配到内设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锻炼2年。市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村任职2年。省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村任职1年,之后分别安排到乡镇(街道)、县(市、区)直部门挂职班子成员半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四)后续管理。挂职锻炼2年期满后,对挂职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干部德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培养潜力评估,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

干部挂职期满返回派出单位工作,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确定任职岗位。因工作需要,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交流安排。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公告未尽事宜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1—5177572251775723(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1—66680726

各学院

(中心)、相关毕业生: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山东省

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公告》,现对做好我校2019年山东省选调生招录工作报名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符合条件并意愿报考的毕业生积极关注、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登陆考试报名平台打印《推荐报名表》交至所在学院

(中心)。各学院(中心)党组织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7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推荐报名表》送交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崂山校区行知楼221办公室)。学校汇总形成推荐报考人员名单,与《推荐报名表》一并审核加盖公章后提供山东省委组织部。

联系方式: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万山红老师联系电话:0532-66782820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9年2月22日

山东省

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公告

(中国海洋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为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持,山东省定于

2019年继续实施选调生优选计划,面向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调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到省、市直机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全省共计划选调

375名。具体选调职位计划见《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职位表》(附后),实际职位计划以网上报名时考试报名平台公告为准。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9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

2019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

选调高校中与本校

(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选调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校级社团团(会)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半年以上;

3、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八)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于

3月1日(周五)8:30至3月5日(周二)17:00登录“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考试报名平台”(http://xdswb.oumacloud.com:9002/sdgwy/)选择填报1个职位,提交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推荐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将在考试报名平台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选调职位报考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部分职位报名过于集中。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生成《推荐报名表》后,各市委组织部和相关省直部门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

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及时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重新生成《推荐报名表》并提报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信息,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组织推荐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打印《推荐报名表》,交至所在学院

(中心)。各学院(中心)党组织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7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推荐报名表》送交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行知楼221办公室)。学校汇总形成推荐报考人员名单,与《推荐报名表》一并审核加盖公章后提供山东省委组织部。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报名确认

根据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推荐报考人员名单和《推荐报名表》,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

3月15日(周五)登陆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复审结果,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3月29日(周五)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应达到选调职位计划

2:1的比例,达不到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

1、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时间安排

2019年3月30日(周六)09:00—12:0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济南市。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报考情况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选调职位计划

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因放弃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相应递补面试入围人员。

4月上旬,在高校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

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对选调职位仍有空缺的,经选调单位提出并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可按人岗相适原则,在征求报考对象本人意愿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进行统筹调剂。

参加面试人员可登陆报名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四)考察

山东省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经综合分析后,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选由山东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山东省委组织部同意外,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按程序安排考察、体检。

报名、考试、体检不收取费用。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生审批录用手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被录用的选调生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录用试用期1年,第1年即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列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基层挂职锻炼。选调生录用后,先不分配到内设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锻炼2年。市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村任职2年。省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村任职1年,之后分别安排到乡镇(街道)、县(市、区)直部门挂职班子成员半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四)后续管理。挂职锻炼2年期满后,对挂职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干部德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培养潜力评估,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

干部挂职期满返回派出单位工作,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确定任职岗位。因工作需要,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交流安排。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公告未尽事宜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1—5177572251775723(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1—6668072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为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持,山东省定于

2019年继续实施选调生优选计划,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调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到省、市直机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全省共计划选调

375名。具体选调职位计划见《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职位表》(附后),实际职位计划以网上报名时考试报名平台公告为准。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9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

2019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

选调高校中与本校

(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选调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校级社团团(会)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半年以上;

3、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八)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于

3月1日(周五)8:30至3月5日(周二)17:00登录“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考试报名平台”(http://xdswb.oumacloud.com:9002/sdgwy/)选择填报1个职位,提交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推荐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将在考试报名平台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选调职位报考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部分职位报名过于集中。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生成《推荐报名表》后,各市委组织部和相关省直部门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

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及时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重新生成《推荐报名表》并提报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信息,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组织推荐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打印《推荐报名表》,经所在院

(系)党组织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8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推荐报名表》送交学校学生工作部(活动中心430室)。学校汇总形成推荐报考人员名单,与《推荐报名表》一并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12日(周二)前提供山东省委组织部。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报名确认

根据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推荐报考人员名单和《推荐报名表》,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

3月15日(周五)登陆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复审结果,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3月29日(周五)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应达到选调职位计划

2:1的比例,达不到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

1、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时间安排

2019年3月30日(周六)09:00—12:0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济南市。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报考情况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选调职位计划

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因放弃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相应递补面试入围人员。

4月上旬,在高校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

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对选调职位仍有空缺的,经选调单位提出并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可按人岗相适原则,在征求报考对象本人意愿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进行统筹调剂。

参加面试人员可登陆报名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四)考察

山东省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经综合分析后,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选由山东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山东省委组织部同意外,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按程序安排考察、体检。

报名、考试、体检不收取费用。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生审批录用手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被录用的选调生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录用试用期1年,第1年即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列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基层挂职锻炼。选调生录用后,先不分配到内设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锻炼2年。市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村任职2年。省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村任职1年,之后分别安排到乡镇(街道)、县(市、区)直部门挂职班子成员半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四)后续管理。挂职锻炼2年期满后,对挂职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干部德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培养潜力评估,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

干部挂职期满返回派出单位工作,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确定任职岗位。因工作需要,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交流安排。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公告未尽事宜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1—5177572251775723(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1—66680726

招聘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为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持,山东省定于

2019年继续实施选调生优选计划,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调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到省、市直机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全省共计划选调

375名。具体选调职位计划见《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职位表》(附后),实际职位计划以网上报名时考试报名平台公告为准。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9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

2019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

选调高校中与本校

(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选调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校级社团团(会)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半年以上;

3、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八)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于

3月1日(周五)8:30至3月5日(周二)17:00登录“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考试报名平台”(http://xdswb.oumacloud.com:9002/sdgwy/)选择填报1个职位,提交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推荐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将在考试报名平台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选调职位报考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部分职位报名过于集中。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生成《推荐报名表》后,各市委组织部和相关省直部门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

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及时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重新生成《推荐报名表》并提报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信息,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组织推荐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打印《推荐报名表》,经所在院

(系)党组织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8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推荐报名表》送交学校学生工作部(活动中心430室)。学校汇总形成推荐报考人员名单,与《推荐报名表》一并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12日(周二)前提供山东省委组织部。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报名确认

根据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推荐报考人员名单和《推荐报名表》,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

3月15日(周五)登陆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复审结果,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3月29日(周五)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应达到选调职位计划

2:1的比例,达不到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

1、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时间安排

2019年3月30日(周六)09:00—12:0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济南市。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报考情况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选调职位计划

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因放弃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相应递补面试入围人员。

4月上旬,在高校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

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对选调职位仍有空缺的,经选调单位提出并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可按人岗相适原则,在征求报考对象本人意愿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进行统筹调剂。

参加面试人员可登陆报名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四)考察

山东省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经综合分析后,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选由山东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山东省委组织部同意外,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按程序安排考察、体检。

报名、考试、体检不收取费用。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生审批录用手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被录用的选调生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录用试用期1年,第1年即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列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基层挂职锻炼。选调生录用后,先不分配到内设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锻炼2年。市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村任职2年。省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村任职1年,之后分别安排到乡镇(街道)、县(市、区)直部门挂职班子成员半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四)后续管理。挂职锻炼2年期满后,对挂职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干部德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培养潜力评估,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

干部挂职期满返回派出单位工作,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确定任职岗位。因工作需要,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交流安排。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公告未尽事宜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1—5177572251775723(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1—66680726

山东省

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职位表(参考).rar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2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为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持,山东省定于

2019年继续实施选调生优选计划,面向山东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调一批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到省、市直机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全省共计划选调

375名。具体选调职位计划见《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职位表》(附后),实际职位计划以网上报名时考试报名平台公告为准。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三)山东大学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9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

2019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

选调高校中与本校

(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选调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校级社团团(会)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半年以上;

3、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八)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于

3月1日(周五)8:30至3月5日(周二)17:00登录“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考试报名平台”(http://xdswb.oumacloud.com:9002/sdgwy/)选择填报1个职位,提交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山东省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推荐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将在考试报名平台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选调职位报考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部分职位报名过于集中。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生成《推荐报名表》后,各市委组织部和相关省直部门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

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及时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重新生成《推荐报名表》并提报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信息,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组织推荐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打印《推荐报名表》,经所在院

(系)党组织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8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推荐报名表》送交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校汇总形成推荐报考人员名单,与《推荐报名表》一并审核加盖公章后送至山东省委组织部。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报名确认

根据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推荐报考人员名单和《推荐报名表》,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

3月15日(周五)登陆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复审结果,予以确认。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于3月29日(周五)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应达到选调职位计划

2:1的比例,达不到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笔试

1、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时间安排

2019年3月30日(周六)09:00—12:0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济南市。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职位报考情况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选调职位计划

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因放弃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相应递补面试入围人员。

4月上旬,在高校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报名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

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对选调职位仍有空缺的,经选调单位提出并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可按人岗相适原则,在征求报考对象本人意愿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进行统筹调剂。

参加面试人员可登陆报名考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四)考察

山东省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经综合分析后,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选由山东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山东省委组织部同意外,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相应递补,按程序安排考察、体检。

报名、考试、体检不收取费用。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生审批录用手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被录用的选调生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录用试用期1年,第1年即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列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基层挂职锻炼。选调生录用后,先不分配到内设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锻炼2年。市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村任职2年。省级机关录用的选调生,安排到村任职1年,之后分别安排到乡镇(街道)、县(市、区)直部门挂职班子成员半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四)后续管理。挂职锻炼2年期满后,对挂职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干部德才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培养潜力评估,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

干部挂职期满返回派出单位工作,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确定任职岗位。因工作需要,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交流安排。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提拔。

公告未尽事宜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1—5177572251775723(兼传真)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1—66680726

各学院

(培养单位)、相关同学:

山东省

2019年面向我校开展选调生优选计划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志于参加优选计划的同学积极关注、报名,并根据相关要求,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打印《推荐报名表》,经所在学院(培养单位)党组织审核加盖公章后,于3月8日(周五)下午5点前将《推荐报名表》送交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就业市场部(中心校区18号楼西侧群楼201办公室),威海校区、青岛校区的同学请于3月7日12:00之前分别送至知行楼117室、华岗苑西楼218室,由相关老师集中收集寄送至济南。学校将汇总推荐报考人员名单,与《推荐报名表》一并送至山东省委组织部。相

关联系方式如下:

吴俊老师

0531-88364880

贾鹏老师

0631-5688346

黄憬怡老师

0532-58630032

学生基层公共管理研究会:

刘若凡、孙静茹、孙倩

053188361986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9年2月22日

为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甘肃省

2019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选调一批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范围

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

2019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计划选调160名,安排到省直单位工作。高校名单如下(共37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院校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

3、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7月10日前)。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优先选调。

4、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1、推荐报名

采取学校推荐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按照选调条件审核推荐。

报考人员自

2019年3月1日08:00至3月13日18:00通过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2019年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系统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下载打印《报名表》,经院校党组织审核,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电子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定向到甘肃省就业且无定向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同时上传协议电子版)。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

省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考人员于

2019年3月3日08:00至3月1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2019年3月20日09:00至3月22日24: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

4、组织考试

笔试。

2019年3月23日,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兰州5个考点组织进行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80分钟。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3月底,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有关事宜。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面试。面试在兰州设置考点。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5、拟录用人员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

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省委组织部根据有关单位选调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单位。同时,对未录用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择优调剂到市州。

6、体检

省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7、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主要了解拟录用人员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档案、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8、公示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日常管理

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安排到省直单位工作的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到村任职

2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

;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及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辞职辞退、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公务员法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切勿上当受骗。

3、政策咨询电话:13919955265;技术咨询电话:0931—4810240(选调生招录工作期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0日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常见问题汇总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9年河南省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19年河南选调生面试分数线|进面分数线

2019年河南省选调生考试缴费入口

2019年河南选调生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2019年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常见问题

2019年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丢了怎么办

2019年河南选调生考试需要考哪些科目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有关单位咨询电话是什么?

2019年河南省选调生考试内容是什么?

(五)笔试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

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1.面试。6月1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所报省辖市招录名额比例达不到3:1,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科目成为选调考生们关注的热点,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

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河南·格正教育小编特整理河南选调生考试公告、选调计划、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面试名单等各阶段信息,供考生参考。本文内容为2019河南选调高校毕业生到考试信息汇总。

2019年河南选调生面试分数线|进面分数线尚未公布,以下是2018年分数线,仅供参考。

历年选调生考试进面分数线

分数线

分数线

郑州市

63.85分

开封市

60.5分

洛阳市

61.75分

60.55分

平顶山

60.55分

安阳市

60.5分

鹤壁市

61.35分

新乡市

61.45分

焦作市

60.75分

濮阳市

62.35分

台前县

58.85分

许昌市

61.85分

60.1分

59.5分

三门峡

60.2分

卢氏县

58.2分

南阳市

60.35分

淅川县

59.95分

信阳市

60.4分

周口市

60.15分

驻马店

61.4分

济源市

60.95分

2019年河南选调生考试即将来临,河南·格正教育小编特整理河南选调生考试公告、选调计划、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面试名单等各阶段信息,供考生参考。本文内容为2019河南选调高校毕业生到考试信息汇总。

2018年河南省选调生考试公告已经发布,招录人数200人,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8:00至3月21日18:00,笔试时间为4月21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018年河南省选调生考试时间安排

公告发布:

2018年3月15日

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6日8:00至3月21日18:00

缴费时间:

4月4日8:00至4月6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4月19日8:00至4月20日18:00

笔试时间:

4月21日

笔试成绩查询:

5月中下旬

面试时间:

5月26日

体检时间:

5月27日

考察时间:

6月中下旬

报到时间:

9月中旬

河南选调生成绩查询:本频道主要介绍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成绩、成绩查询入口、合格分数线等重要内容。

2019年河南省选调生考试缴费入口(3月29日-4月2日期间)

(三)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

(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

3月29日8:00至4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河南选调生成绩查询:本频道主要介绍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成绩、成绩查询入口、合格分数线等重要内容。本文介绍: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入口-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入口相关信息。

2019年河南省选调生考试笔试成绩入口(5月下旬)

(五)笔试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

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河南选调生报考指导:本频道主要介绍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常识、选调生须知、考试流程、河南选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备考、成绩查询、面试信息等重要内容。

①电话咨询

提前准备好你的一些个人信息,如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等,到网上或者其他方式找到你报考单位的联系电话,打电话去询问你的准考证号即可。

②方法,拨打各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的电话,如果忘记准考证号或者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比较多的话,人事考试信息网可能会再次开通打印入口的。

③准考证号规律法

即通过准考证号的数字含义查询

(按数字排列顺序):

前三位:报考的部门,可在网上查询到相关部门的代码

第四位:报考的类别,省以上为

1、地市为2;

第五、六、七位:报考省份的代码,也就是身份证号码的前三位

第八位:考点的代码,可以依次从

1-9试;

第九、十位:考场号

第十一、十二位:座位号,考场是

30人,想不起来也可以依次进行试验。

河南选调生考试时间:本频道提供河南选调生考试报名时间、报名确认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河南选调生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时间安排,提前备考,预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2019河南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点击查看: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招录600人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4月16日8:00至4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

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1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中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河南格正小编提醒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预祝各位考生在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

2019年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

工作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件1),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以下是

2018年选调生公告,仅供备考考生参考。

报名对象

咨询电话

省内应届毕业生

本校就业办(中心)的电话

咨询时间:3月16日—3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省外应届毕业生

0371-61179352

大学生村干部

0371-63588610

特岗教师

0371—66761124、

66761126

三支一扶

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

技术支持

0371-56713158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招考多少人?2019年招考600人,考试公告已于3月7日发布。

以下内容为:

2018年河南省选调生报考条件,2018河南选调生考试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15日,预计2019年河南选调生考试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3月份。2018年河南选调生考试一共招录200人。

选调对象

1.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的博士研究生,2018年底前毕业的可以报考。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截至2018年3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甘于吃苦,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8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18年底。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截至2018年3月31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019河南选调高校毕业生考试信息汇总

温馨提示:

●公告发布阶段

选调计划

选调条件

咨询电话

考试科目

网上报考操作说明

备考QQ群

●报名阶段

2019河南选调高校毕业生职网上报名信息集锦

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流程

课程咨询

●报名确认阶段

2019河南选调高校毕业生报名确认信息集锦

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方式

缴费入口

照片调整

●准考证打印阶段

2019河南选调高校毕业生准考证打印信息集锦

准考证打印入口

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丢失

考试试题、模拟题

●成绩查询入口

2019河南选调高校毕业生成绩信息集锦

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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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选调生报考条件成为选调考生们关注的热点,

,河南人事考试网为大家介绍下

2018年河南选调生考试公告的相关信息,供广大考生参考。

以下内容为:

2018年河南省选调生报考条件,2018河南选调生考试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3月15日,预计2019年河南选调生考试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3月

选调对象

1.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实行不同学制的博士研究生,2018年底前毕业的可以报考。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截至2018年3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甘于吃苦,具有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8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18年底。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截至2018年3月31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7.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019河南选调生招聘600人,3月中上旬开始报名。

2019年河南省选调生考试招考公告什么时候发布?已于3月7日发布,

各省辖市、县

(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是党中央着眼干部队伍长远发展实施的一项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选调生工作精神,结合河南实际,

2019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县乡培养锻炼,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强有力干部人才支撑。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2019年计划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

各省辖市具体招录名额见附件

1。为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嵩县、台前县、卢氏县、淅川县四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名额单列。

(二)选调对象

1.大学应届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实行不同学制的博士研究生,2019年底前毕业的可以报考。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截至2019年3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曾参加过选调生考试的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2.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19年底。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截至2019年3月31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

2019年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

工作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4,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件1),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采用以下方式。

1.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省内应届大学毕业生,于

3月1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22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一并报送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咨询电话0371—61179352,邮编450016。

省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于3月20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2.大学生村干部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应于

3月1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经所服务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一并报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报名处。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并汇总整理后,于3月20日前将《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附件5)、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豫组宾馆310房间(郑州市文化路116号,金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371—63588610。

3.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大学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大学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附件4)报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初审同意后,于3月20日前报送河南饭店1号楼一楼1140、1142房间(郑州市花园路88号,金水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南门进入后左转),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371—65955168、65952558。

报考人员应在

3月25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审核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

(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

3月29日8:00至4月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4月16日8:00至4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五)笔试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

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1.面试。6月1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所报省辖市招录名额比例达不到3:1,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2.体检。6月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缺席者,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拟定于6月中旬进行,由各省辖市组织实施。考察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和考察公告于每个环节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发布。7月上中旬在以上网站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深度贫困县招录的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一并组织。

(七)审批及报到

录用通知印发后,录用人员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经各省辖市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应届毕业生报到手续。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须于

8月底前将选调生安排到岗,并于9月上旬将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八)岗前培训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统筹分配到各县

(市、区)工作。本科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直机关工作。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在村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

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本科生定为科员、硕士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主任科员。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工作年限达到《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

定的晋升相应职务的最低任职资格年限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分别晋升为上一级职务。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新录用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

3年(含到村工作时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到村工作时间)。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五、组织领导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是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把标准,严格程序,高质量做好选调工作。

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积极推荐,配合做好选调的各项工作。

为加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储备一批山西转型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

2019年山西省定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一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到省市级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31所高校的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共213人(不含委培、定向,以及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

(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10月1日前取得),其中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截至2019年6月30日,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研究生考生,其本科必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第二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及以上(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六)符合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调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组织推荐

1、提交报名申请。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19年2月20日9:00至2019年2月26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选择3个职位填报(其中省直党政机关岗位和太原市岗位只能选报1个,第二、三志愿为调剂志愿)。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明确是否服从调剂。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于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7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月26日18:00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月26日18:00至2月27日18: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组织推荐。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19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承诺,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委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

4、信息咨询。考生如需咨询有关问题,报名开始前(2019年2月20日前),可拨打职位表上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报名和资格审查期间(2019年2月20日至2月27日),可拨打岗位对应的资格审查专用电话(见附件2)。

(二)笔试

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卷),总分100分。笔试地点设在北京、上海、武汉、太原4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

考生可于

2019年3月12日9:00至3月15日18:00,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考生可于

3月下旬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情况,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选调名额

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统一在太原进行。

入围面试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单中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察和体检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由高到低按各岗位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职位出现空缺的,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服从调剂的人选中,结合考生填报志愿统筹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将组建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时,考生应提供学校盖章及本人签名承诺的《报名推荐表》原件,以及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工作情况、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要求进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并确定录用名单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

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

(六)办理录用报到

选调生名单确定后,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有关单位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选调生报到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选调政策

1、根据《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晋组通字〔2018〕67号)要求,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录用到省直党政机关的选调生,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录用;录用到市直党政机关的选调生,经用人单位研究,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录用。

2、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3、推进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衔接,安排选调生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录用到省市级机关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到村(社区)任职至少1年。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2年期满后,返回原岗位工作,根据选调生本人意愿,也可留在县乡机关工作。在县乡机关工作的选调生,工作表现突出的,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任科员满2年的本科生,可提任乡科级副职;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的硕士研究生,可提任乡科

级正职

;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的博士研究生,可提任县处级副职(根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进行适时调整)。

五、其他事宜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放弃的,或接到正式确定为选调生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山西省;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本单位服务期满后,通过省内公务员遴选等方式被新单位录用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山西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0351—4019857

电子邮箱:

sxxds503@126.com

2019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已经发布,湖北选调生网整理公告信息如下,招聘人数:800人,报名时间:2019年2月15日10:00至3月4日17:00,更多选调生公告,欢迎收藏本网站,持续更新。学历不够考不上怎么办?戳链接了解。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

(鄂组通〔2018〕18号),经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19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26名;面向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674名。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湖北省选调生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

1.定向选调对象: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其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符合急需紧缺专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其“一流建设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为我省有关市州急需紧缺专业的,该学科及所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2.集中选调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原“985”工程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普通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以报考定向就业市州的选调职位。

工作时间计算截止

2019年7月31日。

三、选调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5.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6.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应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在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

28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

9.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贫困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

1.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bsrsksy.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2019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1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

(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

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各地各单位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2月15日10:00至3月4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

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单独设置的选调职位,并在《201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市州”一栏中,填写上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称。

(3)网上资格审核。省委组织部负责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负责其他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

报考人员于

2019年2月15日10:00至3月5日17:00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定向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集中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时间到2019年3月5日17:00截止。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

(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报送书面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书面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等途径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干部一科(处),报送时间到2019年3月6日截止(以寄出时间为准)。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考评中心)。

应届毕业生的书面报名材料包括:①《

201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④学生成绩单;⑤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1-A06职位的研究生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的书面报名材料包括:①《

201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复印件;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⑦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⑧报考A07职位的研究生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

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县

(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A4纸张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材料收取时间到2019年3月11日截止),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11日10:00至3月15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组织笔试

2019年3月16日(星期六),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时间一天。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

1.5:1的比例确定。

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

3:1的比例确定。

如选调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

4.资格复审

根据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于

2019年4月1日前对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及时向相关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

5.组织面试

2019年4月13日(星期六)至4月14日(星期日),在武汉市统一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

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6.考察和体检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

201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和体检。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定向选调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其体检费用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承担。

7.审批和录用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省委组织部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拟录用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依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提出递补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公示期满后,不得再进行递补。

对于确定录用的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向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高校发文予以确认。选调生在被录用之后,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

(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对无故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相关高校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应届毕业生离校前,相关高校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录用通知,办理派遣报到手续,将选调生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到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或公务员管理科、干部一科(处),报到证、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随转。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由相关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019年7月中旬,选调生到相关市州报到,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

五、有关政策

1.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选调生试用期一年,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后正式任职定级。

3.定向选调职位以及武汉市面向专项选聘生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

4.定向选调职位以及武汉市面向专项选聘生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工作后,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两年,并至少安排到村任职一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后,安排到村任职两年时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2019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湖北省教育厅

2019年1月24日

一、引进计划

本次定向引进计划人数

80名,具体岗位设置、专业类别和人数另行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引进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

(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在职研究生)。

三、引进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且在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现任或曾担任学院及以上学生干部优先。

四、引进方式

1、组织面试。经审查,对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通过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录。

2、直接考核。经审查,对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录。

五、报名方法及材料

1、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日—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gyrcy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应届(或往届)。

2、报名材料

(1)2019年河南省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

(2)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3)二代有效身份证和二寸免冠照片。

(4)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聘书和院(系)级以上荣誉称号等材料(需盖章)。

六、相关政策

1、考核试用。引进毕业生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试用期为1年。

2、工资待遇。引进的全日制博士,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六级职员工资待遇。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试用考察期间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引进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政策待遇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执行。在我市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3、住房保障。引进毕业生均提供人才公寓居住,人才公寓建成前由用人单位安排临时住房,配备生活必需品。愿意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发放购房补助,硕士给予购房补助6万元,博士给予购房补助10万元。

4、政治待遇。引进毕业生直接列入我市党政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在我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可择优安排科级领导岗位。

5、其他待遇。引进毕业生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硕士给予3万元安家费,博士给予5万元安家费。同时以“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

gyrcyj@126.com

联系电话:

0371-64369636(巩义市人才办)

2019年河南省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预公告

2019河南选调生招聘600人,3月中上旬开始报名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江苏省

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19年面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选调大学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500名(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注重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装备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紧缺专业人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通知发布之日)。

3.应届大学本科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大学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类别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团委)职务;类别II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

(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学业优良,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考察之日,任职时间

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印发各有关高校,同时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3.学校推荐。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高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9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报名,江苏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

5.参加笔试。2019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某设区市类别I高校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调减的计划增加至该市类别II高校同类职位。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发展潜力和选调志向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请各有关高校党委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高校于

2019年2月28日前,将《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盖章)通过EMS邮寄至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jsswzzb163.com。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联系电话:

025—83395359,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邮政编码:210013。

按照《河南省

2019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要求,今年定向招录省选调生的笔试工作已经结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各省辖市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了进入面试人选,共1101人。现将人选名单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点击进入成绩查询入口

监督电话:

0371-6590580512380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4日

2019河南选调生招聘600人,3月中上旬开始报名

选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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