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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选调生考试-格正教育

2019河南新乡选调生考试招录人数|报名入口

来源:0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5

2018年12月29日,2019年河南省定向招录省选调生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河南省2019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要求,定向招录工作进入下一阶段体检环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人选

按照《河南省

2019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要求,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河南大学单列名额仅在河南大学考生内排序)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并列人选全部进入体检);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体检人数比例达不到1:1.5,现有人选全部进入体检。最终,确定参加体检人选584人(具体参加体检人选名单附后)。

二、各省辖市进入体检分数线

省辖市

体检分数线

(不含河南大学单列名额)

体检分数线

(河南大学单列名额)

郑州市

开封市

洛阳市

平顶山市

安阳市

鹤壁市

新乡市

焦作市

濮阳市

许昌市

漯河市

三门峡市

南阳市

商丘市

信阳市

周口市

驻马店市

济源市

三、体检须知

12月30日(周日)组织体检,12月29日(周六)晚由各省辖市电话通知进入体检考生第二天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和体检应注意事项,具体事宜以省辖市通知为准。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9日

体检。

6月2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缺席者,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面试。6月1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所报省辖市招录名额比例达不到3:1,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

2019年河南省选调生考试已于4月20日落下帷幕,河南格正教育特整理了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方便考生查询,更多选调生考试信息请关注河南格正教育微信。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

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20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5月下旬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_查询时间:5月下旬

按照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安排,现将

2019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经前期网上报名和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资料初审后,符合报考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海外留学生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见附件1)。如对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有异议或遗漏的人员,须在本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巩义市人才办联系,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力资源管理科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

三、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河南省巩义市

2019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4张等相关证件(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4张外,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

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请考生携带上述证件

(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现场审查原件,留存1套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相关材料与个人简历中专业不符合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根据巩义市岗位专业需求,对此次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进一步进行专业筛选,确定招录专业类别和各岗位人数(最终进入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5、此次面试资格确认不再统一安排食宿,参加人员需提前联系预定宾馆酒店(协议宾馆信息见附件2)。

6、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371—64369636。咨询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7、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巩义市人才办、巩义市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按照《河南省

2019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388人。现将拟录用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如有放弃录用资格和影响录用问题的,不再进行人选递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请予监督。

监督电话:

0371-6590224812380

按照《河南省

2019年定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388人。现将拟录用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如有放弃录用资格和影响录用问题的,不再进行人选递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请予监督。

监督电话:

0371-6590224812380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经研究决定,

2019年继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19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包括56个职位共1240名(职位表附后)。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620名(石家庄市148名,承德市40名,张家口市40名,秦皇岛市34名,唐山市44名,廊坊市40名,保定市70名,沧州市16名,衡水市30名,邢台市34名,邯郸市72名,定州市42名,辛集市6名,雄安新区4名);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620名(石家庄市148名,承德市40名,张家口市40名,秦皇岛市34名,唐山市44名,廊坊市40名,保定市70名,沧州市16名,衡水市30名,邢台市34名,邯郸市72名,定州市42名,辛集市6名,雄安新区4名)。各市选拔计划男女各占50%。

二、选调条件

报考选调生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党爱国,品学兼优,诚实守信,甘于奉献。

2.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4.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存在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或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此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应为2019年7月31日前)。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9年4月1日),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1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4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4月及以后出生)。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河北省2017年及以前选聘、至2019年10月任职满2年、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9年度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9年4月1日)。非中共党员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4.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6年4月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定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指定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为

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17:00。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

4月16日9:00至4月20日8: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

特别提示: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4)请按照网上要求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5)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请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20:00前,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各市自行退费,定州、辛集市由石家庄市代为审核并由石家庄市退费,雄安新区由保定市代为审核并由保定市退费,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

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复印件)。

(8)请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

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各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

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选拔计划。

笔试时间为

4月20日,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报考各设区市选调生的考生在所报考的设区市进行笔试,报考定州市、辛集市选调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区进行笔试,报考雄安新区选调生的考生在保定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统筹各职位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各职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照选调数量与面试人选不低于

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5月5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

5月6日至10日,进入面试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见河北党建网、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

100分。

☆☆☆☆☆

特别提示: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式样附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原件)。

(3)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4)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式样附后)。

其中,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

(1)大学生村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委组织部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委组织部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填写盖章。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填写盖章。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共青团河北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填写盖章。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四)体检

体检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各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

200分÷2×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100分。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高于选调数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综合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依据文件为《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各职位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委托各市委组织部于

5月底前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

考察时主要听取学校和有关单位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对考察对象进行客观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结束后,各市委组织部对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对考察结果不合格的认定,由各市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省委组织部审定。

(六)转递和审核档案

考察结束后,各市委组织部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凡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已签订就业协议、本人提出解约的,须经所报考市委组织部同意、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改签或改派。选调生录用名单确定后,有关高校或单位要将其档案寄送到其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

(封面上注明“选调生档案”字样)。各市委组织部认真审核选调生档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

(七)培训定岗

按照有关规定,选调生一般分配到乡镇

(街道办事处)工作。8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完成选调生培训定岗工作,按要求填写《河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报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选调生录用手续。录用后统一安排到村连续任职2年。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

特别提示:

(1)河北党建网(http://www.hebdj.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为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免贻误。报名咨询电话:石家庄0311-86686470,承德0314-2050737,张家口0313-2013054,秦皇岛0335-3220179,唐山0315-2802583,廊坊0316-2339522,保定0312-3089703,沧州0317-2022317,衡水0318-2020611,邢台0319-3699362,邯郸0310-3017615,定州0312-2320227,辛集0311-83283295,雄安新区0312-5621015。

(2)选调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9年3月31日

2019内蒙古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其中定向内蒙古自治区非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可以报考)。

(二)选调名额

共计划选调

9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仅限2019年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志愿到基层和艰苦环境锻炼,发展潜力较大。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22日。非中共党员的,须在校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等表彰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6.服从组织分配。

7.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8.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22日之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之后出生)。

9.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笔试与“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同步进行,考生只能在“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内蒙古公务员考试”中选择一项报考,不能同时报考。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从本网站下载填写《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组织推荐

1.内蒙古自治区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择优推荐学生报名(推荐名额不限),并在符合条件学生的《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同时通知被推荐学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初审结果在网上报名后查询。

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生本人持《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到所在高校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或报名表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至nmgxds2019@163.com邮箱(请勿重复发送邮件,报名表原件考生自行妥善保管)。同时,考生须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初审结果在网上报名后查询。

(三)网上报名

经过高校推荐的考生务必于

2019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7:00自行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选调生考试”入口,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1.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时报考职位须选择“选调生”岗位。

3.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大学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考生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而影响审核、考试、录用等的,后果自负。

6.考生于3月25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网上审核结果。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17:00时。网上审核通过的人员不收取笔试考务费,并请于2019年4月18日至19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和放弃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行选择报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汉文制卷。考生可从蒙文或汉文中任选一种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

4月20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0日下午14:00-16:30《申论》

3.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点参加笔试,具体地址见准考证。笔试考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50%

5.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发布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两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携带《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及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未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须签订考生承诺书。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和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

1.体检。体检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分配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

(十)培训和录用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2.培训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为选调生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三、其他事宜

(一)录用为选调生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和公务员录用资格。

(二)选调生均分配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3年。其间,须到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嘎查村(社区)任职工作2年。选调生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三)选调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到上级机关工作。经盟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选调生参加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

(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影响选调情形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加大对选调生的培养力度,提供更多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机会,对各方面条件成熟的要加大提拔使用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

(六)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生或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471-4818164、4818499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0471-6600198、6601158、6601713、6601705

2019年河南选调生考试招录600人,2019河南选调生终审结果查询入口_时间:3月25日17:30前,河南格正教育提醒考生注意资格审查时间,预祝考试顺利!

点击进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终审结果查询入口

报考人员应在

3月25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审核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9年河南选调生考试招录600人,报名时间已于3月17日截止,接下来是资格审查时间,河南格正教育提醒考生注意资格审查时间,预祝考试顺利!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采用以下方式。

1.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省内应届大学毕业生,于

3月1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22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一并报送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咨询电话0371—61179352,邮编450016。

省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于3月20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28室(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和省教育厅学生处

(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2019河南省选调生考试信息汇总

选调生今日

2019河南选调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招考人数为600人,报名时间为:3月8日8:00至3月17日18:00。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为4月20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xds.haedu.cn/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缴费时间:3月29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6日

2019河南选调生考试笔试时间:4月20日

根据中组部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意见和我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实施安徽省

2019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计划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选调高校包括“高校一”、“高校二”和“高校三”

(附件1)。上述普通高校的定向生、委托生、独立学院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等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安徽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基层服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省选聘工作办公室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省教育厅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招聘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选调计划

根据全省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计划选调

600名。

二、选调条件

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应届大学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1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相应放宽

3岁。

(三)应届毕业生2019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聘用手续完备,具有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四)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

2019年9月服务年限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报名时仍被聘用在项目岗位上。

(五)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凡在学习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选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三、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

2019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24:00。

(一)招录职位查询

安徽省

2019年选调生具体招录职位及资格要求、招考计划和接收计划等详见《安徽省2019年选调生招录职位表》(附件2)、《安徽省2019年选调生职位接收表》(附件3)。其他有关政策和信息陆续在安徽先锋网上发布。

(二)报考申请提交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照片尺寸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考生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方可上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审查情况查询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

3月27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2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四)缴费确认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

3月28日17: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缴费确认后,请于4月16日至4月19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上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然后于

3月29日至4月2日将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考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科目为

A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4月20日,具体安排为:

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申论A

本次考试在安徽省

16个省辖市设置考场,笔试考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主选择。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缺少证件的不得入场。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

5月中下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

(附件2),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最低面试比例的,相应调整职位招考计划数。“高校一”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调增到“高校二”同类职位上

;“高校二”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调增到“高校三”同类职位上;“高校三”职位调减的招考计划数,不再调增到其他招考职位。

(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项目经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经历证明参考式样见报考指南附件。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复审

;出生地在省外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地在省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复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561室,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电话:0551—62609436、62609802,邮编:230091),出生地在省内的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出生地省辖市委组织部复审,服务地在我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服务地省辖市委组织部复审。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由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

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最终成绩×40%,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测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二)体检和考察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好干部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作进一步的报考资格审查。

七、公示录取和派遣接收

(一)名单公示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徽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服务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二)志愿填报和录取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录用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填报志愿,每人可填报

5个省辖市志愿,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依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检索确定拟录用人员接收单位。录取时,每个职位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依次检索,当检索到某省辖市接收计划未满时,考生即被录取为该省辖市选调生,如果该省辖市接收计划满额,录取系统则检索考生填报的下一个志愿,依次录取。拟录用人员五个志愿均未被录取的,省选调生主管部门在未完成该职位接收计划的接收单位中进行志愿征集,不服从志愿征集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接收单位职位志愿填报人数达不到接收计划数的,相应调整该单位职位接收计划数。“高校一”职位调减的接收计划数,调增到“高校二”同类职位上

;“高校二”职位调减的接收计划数,调增到“高校三”同类职位上。

(三)派遣和接收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根据派遣方案直接派遣到省辖市委组织部报到

;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省辖市委组织部根据派遣方案出具接收函或调档函,再由所在高校或档案保管机构派遣或介绍到省辖市委组织部报到。派遣时,个人档案务必通过邮政机要或专人送取转递等方式,不得交选调生本人自带。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拟录用人员接收手续,严格审核拟录用人员干部人事档案,确保拟录用人员证件齐全、手续完备、信息无误、资格有效。

(四)分配、管理和使用

“高校一”毕业生和“高校二”、“高校三”博士研究生分配到县

(市、区)直机关,其他毕业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分配后,再根据选调生特点和所学专业,安排到村任职锻炼,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2年期满考核合格后,返回原分配单位工作。到村任职锻炼的选调生,试用1年期满后,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任职定级。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期间,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基本规定,同时享受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待遇。

对能力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适合做基层领导工作,表现优秀的选调生,按照公务员职务晋升有关规定,及时提拔使用。同时,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时,划出一定比例面向选调生。市县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为我市招才引智提供人才储备,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学子返乡投身家乡建设,为我市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

2019年灵宝市面向社会招募大学生到乡镇、市直单位实习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实习岗位

在全市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工作。

报名条件

坚持“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国内“双一流”(原“985”、“211”)高校在读的灵宝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大三、大四学生;

2.政治思想积极,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3.能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意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等安全;

4.能够自行解决实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3月12日至4月15日

2.实习时间:寒暑假各1个月,7月中下旬至8月中下旬(暑假)、1月中旬至2月中旬(寒假)。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络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登录灵宝党政公众网站自行进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灵宝市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报名表》

(见附件1),在报名要求时间内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bsdxssx@163.com。

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填写《灵宝市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报名表》,由学生本人或亲属带有效证件和报名表,到教体局人事科或人社局干部科均可报名。

4.所需材料:网络和现场报名时,需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在校证明或学生证扫描件一份。

资格审查及岗位分配

市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教体局,对实习报名的大学生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

,经研究后,分配至全市各乡镇和相关市直单位。将通过灵宝党政公众网、中国金城传媒、灵宝党建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并通知实习大学生。

实习大学生的管理

1.实习鉴定。实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实习大学生的工作表现,填写《灵宝市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总结评定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实习单位、市委组织部、学生各留存一份。实习结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

2.实习期限。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期各1个月,如有特殊需要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实习单位同意,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备案,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

需说明事项

1.实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并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严格保守工作秘密。大学生实习期间,每人每月1000元的实习补助。

2.从资格审查到实习工作结束,实习大学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视为放弃。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系人:武鸽鹏电话:0398-8829591

人社局干部科

联系人:徐根红电话:0398-8864903

教体局人事科

联系人:李黎电话:0398-8656175

有关工作资料电子稿请登录灵宝党政公众网

(www.lbwbw.com)自行进行下载。

2019年灵宝市面向社会招募大学生寒暑假到乡镇、市直单位实习的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

(组通字〔2018〕17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41号)有关精神,2019

年我省继续开展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全省计划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350人。其中:基层党政机关321人,基层法院21人,基层检察院8人。选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2、2019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不受“

985”和“211”工程大学条件的限制。

3、2019年毕业且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贵州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上述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选调条件

符合选调对象范围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截止2019年12月31日,考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7、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

(含中共预备党员);

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类的表彰

③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

8、“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选调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截止

2019年9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各服务项目时间可合并计算)。到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②“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截止

2019年3月18日,应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12个月及以上。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9年3月18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服务性质,参加团中央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开发性金融、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专项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服务单位放宽至县级。

其中抽调到省内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的志愿者联络员,截止

2019年3月18日,须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12个月。

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同时应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2019年3月18日前经正式选举担任且至今(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9、选调到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不受上述7、8条的限制,但应为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非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C类及以上证书。

10、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选调,须为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9年高校毕业生或2018年退役士兵。

(三)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加分条件

1、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考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5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3分。

2、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服务、服役年限予以加分,截止加分审查时服务、服役满2年的加2分,服务、服役满3年及以上的加3分。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累计加分。加分最多不得超过

8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或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信息,一旦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就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照片;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报

考申请顺利提交后,系统会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报考结果、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考生须认真阅读《贵州省

2019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所规定的选调对象、选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并确认成功后须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中的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18:00。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报考本系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安排对报考本辖区基层党政机关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对考生是否属于选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以及考生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核。考生如需咨询报名有关事项,可直接咨询职位表上的联系电话。

资格初审单位对已提交并确认的报考申请,须在

48小时内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考生重新上传照片。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

;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务工作部门修改。2019年3月22日16:00前,已提交报考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9年3月24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的单位在3月25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特别注意:修改信息或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信息。一旦点击

“提交报名申请”就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及照片

;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期间,每日

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特别注意:为了更好

选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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