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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教师招聘考试-格正教育

2021年安阳工学院招聘教师35人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31

招聘计划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硕士研究生35名。

  一、学校简介

  安阳工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河南省安阳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11月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获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有“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全国第9所、河南省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高校。

  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24000余人,设置有20个教学院部,开设6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8大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教职员工15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0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等卓越人才60余人。常年外聘院士、知名专家50余人。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招聘对象与范围

  学历统一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四(五)年制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具有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学历、学位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岗位、专业及数量

  详见《安阳工学院2021年硕士(人事代理)公开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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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安阳工学院2021年硕士(人事代理)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近5年内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在安阳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ayit.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报名(https://bm.etaa.com.cn/user/guide.aspx?cid=3&kid=6),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牢记登录账号及密码,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完整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因未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材料、或者上传材料不齐全、不准确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每人限报1个岗位(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岗不可同时填报),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后点击“提交”。

  2021年6月11日24时网报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

  网报系统关闭后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招聘部门初审后,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复审后结果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重要提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仅以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资格确认证件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1份和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张(1寸)。

  (2)个人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表)。就业推荐函(表)上需注明学生所在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

  (3)应聘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材料:个人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所在学校(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预备)党员证明;学生部门出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原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等。

  温馨提示:以上个人证件和应聘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请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并按顺序排放,否则不予审查。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留存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部分紧缺或急需专业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重要提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专业技能加试(部分专业)、笔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加试

  (1)分值:满分100分

  (2)专业技能加试岗位

  艺术设计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相关专业。

  注:成绩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加试安排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笔试

  (1)分值: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

  专业技术岗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辅导员岗笔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对辅导员岗位的认知。

  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不划定考试范围,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

  (1)分值:满分100分

  (2)面试人选确定

  无专业技能加试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根据专业加试*30%和笔试*40%之和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和笔试的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

  面试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部分紧缺或急需专业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方式和内容

  专业技术岗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岗位技能、教师素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专职辅导员岗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学生工作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方式为:①专任教师岗主要为试讲和答辩;②专职辅导员岗为理论宣讲和案例分析。

  根据岗位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专业技能测试)等其它形式。

  同一考场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本考场的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4.考试总成绩

  (1)有专业技能加试岗位: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加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2)无专业技能加试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专职辅导员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注: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体检标准

  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豫教资办〔2017〕4号)。

  3.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将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是否递补需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若需要递补则递补对象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是否递补需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若需要递补,则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按照人事代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后工资待遇按我校的相关政策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专业技术岗聘用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者,须兼任学生政治辅导员4年。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2-2909369(安阳工学院纪委)

  九、其他

  (一)学校将根据疫情变化,组织线下的资格确认和考试工作,各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若需咨询,按如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石老师(人事处)

  廉老师、郭老师、史老师(学生处)

  联系电话:0372—2302985(人事处)

  0372—2909933(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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