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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许昌市建安区法学会书记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11

       招聘单位名称:许昌市建安区恒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用工岗位:许昌市建安区法学会(招聘建安区多元化解中心书记员)

  工作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法院镜水路与魏庄街交叉口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书记员10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与许昌市建安区法学会委托的许昌市建安区恒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三、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许昌市(含下辖县市区)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之后出生);

  4.掌握计算机录入等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现在已是在岗政府购岗人员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记录;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 5月12日上午9时--2020年 5 月12日下午5时。

  2.招聘公告发布:许昌市人事人才网 http://www.xcrcsc.cn/

  3.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D座602室。

  《个人情况登记表》自行在网上下载。

  应聘人员需提交《个人情况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和“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有计算机、驾驶证等证件的报名者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以上资料的电子版进行现场报名。

  4.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

  5.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及标准

  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30%、技能测试40%、面试30%,

  1.笔试考试:主要考试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相关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2.技能项目考试:主要测试录入速度,分为计算机操作听打和看打,每分钟均为90字(含)以上,且正确率在95%(含)以上为合格。持有人社部颁发的速录师资格证书或工信部颁发的速录师专业技能证书的考生技能项目免试。

  (三)考试时间及安排

  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及地点为准)。

  (四)资格审核

  考试合格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携带证件材料:

  (1)个人简历(下载附件,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页;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一寸标准证件照三张;

  (7) 技能项目考试免试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体检

  1.面试:根据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5的比例,按照笔试加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请应聘者注意接听,面试按照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要求统一组织。

  2.体检:根据职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理论知识与面试两项成绩相加的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许昌市建安区恒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六)公示

  公示结果将在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与魏庄街交叉口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西门公示牌公示,请注意查询。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建安区202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人员月工资高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六、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许昌市建安区恒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王老师:18539011432 0374—5757619

  附件:《个人情况登记表》.docx

  许昌市建安区法学会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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