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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许昌市襄城县公安局招聘辅助人员12人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2

根据工作需要,襄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交通管理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襄城县辖区,且符合招聘条件的男性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熟悉计算机操作应用;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6、年龄须在20周岁以上(2000年3月3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8、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无吸毒史,无重大、传染疾病,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被判处刑罚、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考察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综合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至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 交警大队办公室。

(1)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4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具备专业特长的须提交相关专业资质、资格证书原件;所有资料交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等。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计算机基础知识测试和笔试。计算机应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础应用能力。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常识和写作能力。计算机基础知识测试60分,笔试40分。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通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考察政审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因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标准为襄城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加绩效工资,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单位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等)。

五、人员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开展不少于7天的集中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分配到岗位。

(二)到岗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警务辅助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警务辅助人员在岗期间按照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四)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信息发布平台

襄城县公安局内网,“襄城县公安局” 微信公众号。

七、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委、督察等相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八、其他

招聘程序及未尽事宜根据报名情况视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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