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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濮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2

 根据应急处突工作需要,为吸纳优秀人才,濮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突击队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统一安排到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突击队岗位,主要任务是协助特警开展应急处突工作。特警突击队员实行集中管理,日常训练及工作强度较大。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濮阳户籍或生源地为濮阳;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5年5月至2002年5月出生);

  5.身高不低于1.72米;

  6.政治坚定、纪律严明,自愿从事特警应急处突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正常履行特警突击队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8.具有武术、柔道、搏击、部队特战(反恐)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特殊技能或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27周岁,身高可放宽至1.70米,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9.本次招聘中涉及的学历、户籍取得时间截止2020年5月17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特警应急处突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确认—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濮阳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2楼(胜利东路与平安街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市中医院西侧)

  3.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1)填写《濮阳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粘贴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并打印,验证期为一个月,需在验证期内)。

  (4)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5)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一致。

  (7)具有武术、柔道、搏击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携带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文件。

  经资格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00米跑、10米×4折返跑、引体向上四项测试。纵跳摸高项目为达标项目,未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再参加其他项目。纵跳摸高项目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有关规定执行。1000米跑、10米×4折返跑、引体向上三项测试满分各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总成绩=1000米跑成绩X40%+ 10米×4折返跑成绩X30%+引体向上成绩X30%。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1000米跑实际秒数排序,仍相同时,以10米×4折返跑实际秒数排序。

  (三)体检

  1、按计划招聘人数1: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四)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2〕2号)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要求等有关规定进行。未按要求进行政治考察的,视为自愿放弃。如出现自愿放弃或政治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在特警突击队岗位工作不少于两年,工作不满两年提出辞职的,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四、身份及用工方式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警务辅助人员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突击队岗位工作。

  五、工资福利待遇

  参照濮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特殊工作,执行特殊保障。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确认、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报到、培训,否则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七、其他

  1.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示以及注意事项,均在濮阳市公安局网站(www.pyga.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电话咨询。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濮阳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0090 8820936

  监督电话:8820104

附件:

2020年濮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xlsx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2020年濮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濮阳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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