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河南省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07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省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省省辖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省直机关和中央驻豫单位设在省辖市及以下的单位(含派出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和专业方面的要求,可参考附件2。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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