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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公开招聘安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或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0人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9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法院执行或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本次共招聘10名执行或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男性)。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的职业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4、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5、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10月01日--2001年10月01日);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侦查、起诉、审判的; 

2、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或者被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法轮功分子的人员;

6、现役军人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在安阳县政府网、安阳县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6日。 

2、报名地点: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安阳市人民公园西大门西行100米路北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2-539629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须提交的证件: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效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一致,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的人员。测试内容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两项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正确率达到70%合格。因测试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比例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5、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不再笔试,采取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用人员待遇:执行工资标准依据学历划分,大专2000元,本科2200元,研究生2500元,并按照有关规定由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372-5396298  (工作时间内)

安阳县兴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安阳县人民法院

2019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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