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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选聘司法辅助人员20人实施方案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4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选聘司法辅助(从事书记员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伊川县选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法院具体组织实施,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全过程监督。

二、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司法辅助(从事书记员岗位工作)人员20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并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法学、计算机专业优先。

具体选聘岗位及学历要求详见《伊川县选聘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思想进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23日后出生);

6、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正常履行司法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有参与非法集资、非法上访、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等违规、违纪不良记录的;

(4)伊川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选聘办法和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确认、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拟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30日——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大厅(地址: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B区315房间)

  (三)报名办法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确认。由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填写提交《伊川县选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一份。并当场数码照相、录像、指纹采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四)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岗位选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技能测试

考核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和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

参加技能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根据选聘计划职位数与参加面试数1:1.5的比例,按照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技能测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评委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现场进行打分,分数当场公布。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

3、参加面试的考生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政治考察环节。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伊川县人民政府网及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进行排序。

报考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伊川县人民政府网及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职位数和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工作结束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

3、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4、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资格复查

1、体检合格人员,按报考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察、资格复查人员,并在伊川县人民政府网及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2、政治考察、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按照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验证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由人事部门办理工资手续。聘用人员日常由用人单位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人事部门将其工资关系转回原单位,恢复原有工资供应渠道。

九、选聘人员待遇

选聘人员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关系转移到用人单位,工资标准按档案工资并享受相关事业单位待遇,由县财政负担。

十、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整个选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选聘政策公开、选聘计划公开、选聘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聘结果公开。整个选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选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选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本次选聘工作各项通知以伊川县人民政府网(www.yichuan.gov.cn)公告及公示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司法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注:选聘有关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及资格复查等通知、公告,均在伊川县人民政府网及伊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伊川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ichuan.gov.cn;

伊川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79-68366352;

伊川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379-63159959;

监督电话:0379-68366350;

本方案解释权归伊川县选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伊川县选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伊川县选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伊川县选聘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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