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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博士生工作人员200名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9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规定和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00名,学历要求均为博士。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建校历史较长的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是河南省第三所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北依巍巍太行,南滨滚滚黄河,位于京广、太荷铁路交汇处的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河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2015年实现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111计划”,学校设有独立学院(新联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幼儿园。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200名博士研究生。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国(境)内、外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

  6.教学、科研水平符合学校及应聘岗位有关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发布在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址http://www.htu.cn/rsc/)网站,发布时间为2019年9 月18日至2019年 9月2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投送电子简历报名方式,具体简历投送邮箱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8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之前按照《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聘需求信息》公布的电子邮箱已投送过应聘简历的不需重新报名)。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由我校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各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简历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冯世立,联系电话:0373-3326201。

  (三)考核

  考核由各相关学院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试讲、面试、实际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学术创新潜力、课程讲授能力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32620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3-3325862(校纪委监察处)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xlsx

  河南师范大学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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