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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职位第二批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30

各位应试人员:

按照《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洛阳市职位第二批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方案》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统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

根据以上要求和体能测评结果,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职位第二批体检人员共49人(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根据相关规定,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综合管理类职位、金融财会类专业职位及报考司法警察医学类、心理矫正类(具体职位代码分别为:0303102、0303103、0303104、0315701)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其余职位按照“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的应试人员,务必于2019年8月1日(周四)早上7:00前,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南广场(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洛阳会展中心B区南广场一号楼梯前)按体检人民名单附件所列的应试人员组别列队集中。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 请进入体检的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现金300 元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到指定集合地点参加体检,证件携带不齐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试人员请提前准备现金,不能刷卡和手机网络支付)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应试人员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处于妊娠期的应试人员需本人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可以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应试人员孕期结束后再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和透露应试人员个人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9.体检不提供早餐,请应试人员自备食物。

10.应试人员的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全部结束后,通过洛阳人才工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lyrc.gov.cn/)以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试人员务必关注网站并每日登陆查看。因应试人员未及时查看网站造成的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9-65963791 0379-65963795

附件: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公务员洛阳职位第二批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30日

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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