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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省司法厅)面试确认公告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7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省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人员

按拟招录职位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省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91人(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

2019年7月2日(周二)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河南省司法厅办公楼12楼会议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四路8号(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四、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高中(含)以上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以书面形式,由本人签字确认。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全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公章)。

6.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

7.我省全日制高级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无论是否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以上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均由省司法厅留存,不再返还考生本人,请考生提前备份。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今后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报考信息和有关材料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不一致,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视情节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2.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签订考生承诺书后发放面试通知单等有关材料。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空出名额,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考生应确保报名时登记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持续关注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此次招录公务员的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hnsft.gov.cn)。同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随时联络。

联系电话:0371-65909603   0371-65909606

附件:河南省司法厅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人员名单.xls


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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